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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21日下午,在上海市靜安區勞動爭議仲裁法庭,進行了上海聯城足球俱樂部前副總經理兼隊員張勇起訴聯城俱樂部拖欠自己比賽獎金10萬元以及附帶的經濟賠償金的勞動爭議仲裁。
7月13日上午,從爭議仲裁走到法庭程序的張勇訴聯城拖欠其薪金一案在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開庭。經法院審理,當庭作出一審判決:上海聯城足球俱樂部應給付張勇在2004年乙級足球聯賽中的獎金人民幣壹拾萬元整。判決書認為,聯城足球俱樂部已經發放給張勇的壹萬美金獎金同原工作合同中俱樂部允諾的壹拾萬元人民幣衝甲獎金是兩個概念,因此,聯城足球俱樂部應當兌現合同中的承諾。在一審判決的結果出來之後,聯城在15天的上訴期內向靜安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訴,此案件目前還在二審當中。張勇的代理律師胡雪認為,雖然聯城俱樂部在一審敗訴後提出了上訴,但張勇拿回10萬元獎金還是比較樂觀的,像這種案件的上訴費用不高,一般在300元左右,而審理案件的時間比較長的,俱樂部正好借審理案件的時間拖延給付拖欠錢款的時間。對張勇來說,把錢拿回來應該沒什麼問題。
從目前的情況看,張勇與聯城俱樂部達成庭外和解的可能性比較大,對此,張勇表示,只要對俱樂部提供的和解條件滿意,就會在調解書上簽字。當初和張勇一起去聯城俱樂部討薪的隊員有十幾個人,但最終走上法律程序的只有張勇一人我已經決心不再踢球了,而其他隊員可能還要顧及將來的職業生涯,不想因為這個而被俱樂部廢了。其實我們從小踢到大,水平肯定都是有的,但因為有的人得罪了俱樂部就會被冠以各種各樣的罪名。作為弱勢群體的球員和俱樂部相比總是處於被動的。張勇給後來者的建議就是盡量加盟大俱樂部和規范的俱樂部:球員個體要和俱樂部這個整體斗,肯定會吃虧,所以要去大俱樂部,如果去不了大俱樂部,那球員可以找經紀人來和俱樂部談,用整體和整體來平衡。
張勇在離開聯城俱樂部之後,申思和張勇以及幾個朋友共同出資合辦了幸運星足球俱樂部,為培養中國足球的下一代而奮斗。近日,張勇就在閔行為自己俱樂部主辦的少兒足球邀請賽忙碌著,張勇說離開足球的日子很快樂,這次參加比賽的都是小學生,小朋友們都很天真也很可愛,他們是因為喜歡足球所以纔來踢球的,所以沒什麼功利心。我現在從基層做起,就是想盡自己的微薄之力來為中國足球的未來培養一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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