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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上海聯城足球俱樂部繼張勇討薪案後再次成為被告,而站在浦東勞動爭議仲裁法庭的原告席上的,正是今年年初由上海申花隊租借至上海聯城中邦隊的著名球員卞軍。
卞軍起訴聯城的理由是俱樂部拖欠了他四個月的工資共計10萬元人民幣,以及2.5萬元人民幣的經濟賠償金。
一變再變
無奈簽合同
德國世界杯結束後,就在中超第二階段聯賽又將開戰的時候,已經被俱樂部雙停的聯城隊員卞軍和黎梓菲突然又收到了俱樂部的一張新罰單在停訓、停賽的基礎上再增加停薪的處罰,而俱樂部為三停找出的原因是俱樂部高層懷疑兩人在5月25日聯城隊客場1比3不敵天津隊的比賽中表現不佳,有踢假球的嫌疑。
對於球隊這樣的指控,卞軍和黎梓菲氣憤不已。事實上,對於今年年初從申花隊租借至聯城隊,卞軍就是不太情願的。
當申花將卞軍掛牌之後,聯城俱樂部主動打電話聯系卞軍,希望他加盟聯城,抱著有球踢就好的想法,加上可以不離開上海,對父母、妻子都有個照應,卞軍便答應了聯城的邀請,同時也放棄了與其他球隊聯系的想法。
然而,在距離球員轉會截止期只有五天的時候,聯城俱樂部突然告知不想摘他了,又過了兩天,聯城俱樂部又表示可以摘他,但必須降低薪酬待遇。為了踢球,卞軍無奈地同意了聯城俱樂部開出的薪水,但到了簽合同的時候,說好的價碼再次被壓低,憤怒的卞軍一度拒絕簽字,但在俱樂部官員的不斷勸解下,卞軍終於忍氣吞聲地在合同上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被疑打假
突然遭三停
在聯城隊踢上比賽的卞軍漸漸忘記了賽季前和俱樂部因為合同問題而產生的糾葛,不被人看好的聯城隊接連戰勝北京國安和山東魯能。但開局的五場不敗多少帶有些運氣色彩,隨後聯城三連敗,一直難有勝績。作為後防中堅的卞軍開始聽到流言蜚語,一開始卞軍並沒有往心裡去,直到客場輸給天津隊之後,在球隊從天津歸來的第二天訓練中,卞軍和黎梓菲突然被俱樂部副總經理鄒忠偉叫到了辦公室,正式通知兩人停訓,理由是有俱樂部領導認為他們在聯城和天津的這場比賽中有問題,鄒忠偉讓兩人先回家好好反省一下。
我怎麼會去打假球呢?球隊輸球是很正常的呀,況且也是有很多原因的,怎麼說是我們在打假球呢?雖然卞軍據理力爭,但鄒忠偉只是說讓兩人回家反省,並表示會在適當時候通知兩人去預備隊報到!
感覺受到詆毀的卞軍從第二天開始分別找了聯城老板朱駿和總經理傅鵬等人表達了自己的清白,還跟當時的主教練卡洛斯作了溝通,但領導不聽卞軍的解釋,老卡則說自己也無能為力。
討薪不成
走上法律路
卞軍這時主觀上纔意識到,聯城俱樂部是不是為了借機賴賬?當時,聯賽第一階段共打了15場聯賽,但球隊只發了兩場球加半場球的獎金,即聯城與國際、聯城與山東以及聯城與國安的比賽,其中與國安比賽的獎金只發了一半。
卞軍的工資是從5月就開始停發的,而這個時候,俱樂部根本就沒有宣布對他停薪,卞軍認為這不就是事實上的拖欠工資和獎金嗎?按照卞軍和聯城俱樂部簽訂的合同規定,聯城俱樂部最遲不得超過三十天要把當月的工資獎金打到卞軍的工資卡裡。而在俱樂部7月宣布對卞軍三停時,俱樂部還拖欠著卞軍一個月的工資和不少比賽獎金。當卞軍第一次向俱樂部討薪時,俱樂部相關領導表示這是董事會的決定,要暫時扣住卞軍的工資獎金。
在這之前,剛好有過張勇狀告聯城俱樂部拖欠獎金的先例,所以卞軍再次找到聯城俱樂部,向他們討要欠款。無論是勞動法還是中國足協的文件,都規定不得拖欠、克扣勞動者(球員)的工資獎金。卞軍表示。
8月初,俱樂部將克扣的5月份工資和之前的比賽獎金還給了卞軍,這多少讓卞軍感到了慰藉。但從此以後,聯城就再也沒有給卞軍的卡裡打過一分錢。卞軍對此非常不解:我作為一個勞動者,既然為你提供了勞動,也應該得到你的薪水,俱樂部怎麼可以無故停發我的工資呢?
律師答疑
球員需保障
與此同時,卞軍的律師胡雪從勞動法的角度也給予他最大的支持:俱樂部根本就沒有權利停發手下職員的薪水,勞動法中提到的停薪標准是:沒有勞動關系,無故曠工以及已經提出辭職的員工因為之前有違紀行為的。也就是說,只要聯城俱樂部和卞軍簽有合同,那合同中規定的月薪就應該按時打到卞軍的工資卡裡。
卞軍在和律師的交談中,提到了一點讓胡雪十分感嘆,球員和俱樂部的勞動關系雖然和普通勞動者與單位之間的關系是類似的,但還是有著很大的不同。普通人一旦和一家公司解除勞動關系之後,就馬上可以去另一家公司求職,但球員一年只有一次選擇機會,也就是年初的轉會,一旦在聯賽中段被俱樂部所拋棄,那他在這個賽季結束前就沒有第二次擇業的機會了,所以,俱樂部更要保障球員的基本生活權利。律師解釋說,球員被停賽、停訓是可以的,俱樂部用這個隊員打比賽、安排那個隊員做替補,這都是他們的權利,但在工資發放上,他們必須按照勞動法的規定來,合同怎麼簽,就該怎麼付。
卞軍的合同中確實有條款寫著:如果出現表現不好的情況,球隊可以將卞軍下放預備隊。這個條款並沒有涉及到停發工資的條款,所以俱樂部並沒有權利停隊員的薪。律師還提到一點,即使有的員工違反了單位的紀律,被克扣了工資獎金,但勞動法也規定了單位必須向勞動者發放最低標准的工資,而且克扣員工的錢必須雙方事前認可,否則也不能作數。
妻子預產
卞軍求公道
《勞動法》第八十二條規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聯城俱樂部是在8月8日將卞軍5月的工資和之前的比賽獎金打入卞軍的卡裡的,這也是聯城俱樂部最後一次給卞軍發工資,所以,卞軍的律師胡雪在國慶節前夕將訴狀送進了勞動仲裁法庭,狀告聯城俱樂部拖欠了卞軍6、7、8、9這四個月的工資共計10萬元。
由於聯城俱樂部的實際辦公地點在浦東新區,所以聯城俱樂部注冊地所在的靜安區勞動爭議仲裁法庭無法受理此案件,幾經周折之後,浦東新區勞動爭議仲裁法庭受理了此案。
卞軍妻子的預產期就在這個月,卞軍在被聯城三停之後,一直在主動加練,因為我覺得自己還有能力繼續踢比賽,我還是要繼續我的職業生涯的。同時,卞軍也有了照顧妻子的時間。卞軍說,打這個官司不只是為了錢,錢只是一個方面,更關鍵的是我想討一個說法,不能讓自己在聯城的這幾個月就這麼不明不白地過去了,我希望法律能還我一個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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