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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冬梅和郭萍來了,但王德顯真的沒來,這讓趕到海淀復興法庭的不少記者感到失望。但是庭審過程卻令很多人感到意外和吃驚:孫英傑為艾冬梅提供了在威脅下簽署大量單據的證詞;火車頭體協否認艾冬梅、郭萍、李娟等三人是正式隊員;艾冬梅等三位原告訴訟請求標的都有了近一倍的提高。
由於到場記者太多,原定上午9時的開庭時間不得不延遲了近10分鍾。艾冬梅等原告的律師許子棟先出具了存折等證據,最令人吃驚的證據莫過於未到場的孫英傑給艾冬梅出具的證詞。在證詞中,孫英傑證明自己在隊期間,曾經簽署了大量的單據,單據的具體內容王德顯不讓看,對簽字內容也不知道,並且如果不簽就會遭受暴力毆打,並證實艾冬梅也是在極不情願的暴力情況威脅下簽了大量的單據。但王德顯的代理律師張巨雷對這份證詞表示懷疑,他認為孫英傑人既然在北京,那麼為什麼不能出庭?而且他對證詞的可信度提出懷疑。
王德顯的代理律師王和和張巨雷隨後出具了自己的證據。王和說:『我們總結了四類證據,從資金屬性到資金用途,都有書面證據證明王德顯沒有非法佔有她們的工資和獎金。』而令人吃驚的是,兩位辯護律師還出示了火車頭體協的證言,證明三位原告並非火車頭體協正式隊員。
隨後,原告提出,原告艾冬梅等三人對於訴訟請求的標的額都有所改變,其中艾冬梅的訴訟請求從5萬增加到111222.86元,郭萍的標的從5.1萬增加到92239元,李娟從原來的2萬多增加到38209元。
隨後法官表示,本次法庭只是進行了證據交換,將給雙方一次取證期,在15天之後再進行一次證據交換,具體時間是在11月27日下午2時進行。估計屆時孫英傑將作為證人出現在庭審現場。
庭審後,艾冬梅等人都一臉憤怒,她們說,不明白自己練了這麼多年竟不是正式的身份?不明白王德顯拿了錢還理直氣壯地辯解。郭萍茫然地說:『早先我練體育時總覺得走對路了,為自己的一點進步而高興,但練著練著就成了這樣……』看著艾冬梅和郭萍,很多記者都不知道該問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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