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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23日來自國家體育總局的消息,由中國奧委會反興奮劑委員會、國家體育總局監察局等單位組成的興奮劑檢查組,8月8日對在東北某地訓練的遼寧省鞍山市田徑學校運動隊進行了突擊檢查。檢查組在運動隊駐地發現該校一些人正在給多名運動員注射違禁藥物,檢查組還在現場收繳了大量促紅細胞生成素、丙酸睾酮等違禁物質以及一次性注射器,並在該校校長邵會斌的房間內查獲大量上述違禁物質。經查,使用違禁物質的多為該校准備參加遼寧省第十屆運動會的青少年運動員。
國家體育總局在新聞公報中說,此次事件,涉及鞍山市田徑學校有組織地給青少年運動員集體使用違禁藥物,嚴重違反了國務院《反興奮劑條例》的有關規定,損害了青少年運動員的身心健康。這是繼2002年8月沈陽市體育運動學校有組織地使用違禁藥物事件之後遼寧省發生的又一起嚴重事件。特別是這次事件是在國務院《反興奮劑條例》頒布之後,2008年北京奧運會日益臨近,體育界備戰奧運會的關鍵時期發生的,遼寧省鞍山市田徑學校負責人置國家法律和青少年健康於不顧,頂風作案,性質非常嚴重,影響十分惡劣。
國家體育總局對此事高度重視,已責成遼寧省體育局立即組織調查,進一步查明事實真相,不管涉及到誰,都要一查到底。同時嚴格按照國務院《反興奮劑條例》、國家體育總局一號令和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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