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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中鋒較其他位置更具統治力的說法已經被一次次證實,自從1947年以來,有21支奪冠球隊中的得分最高球員均是陣中的中鋒,當然在經過了NBA的不斷革新,中鋒也出現了各種身材和體型的,韋斯-恩希爾德身高剛好只有199公分,而穆雷山則高達230公分,馬考雷體重僅為71公斤,奧利維爾-米勒和奧尼爾的體重實在難以估量,這並不令人感到驚訝,因為中鋒是一個非常極端化的位置。北京時間7月26日,福克斯體育的著名撰稿人查裡-羅森就進攻和防守兩方面來分析了NBA中鋒的演變過程,在他看來姚明實在是當今聯盟中難得一見的中鋒——
進攻:
在籃下靠打早已成為了中鋒的職責,但回到1920年,高個球員的價值卻僅僅只在於搶籃板以及跳球,當時的中鋒身材通常在187至194公分,不過腰圍和力量在那時要遠遠比身高更重要。有趣的是,幾十年前的籃球並不像現在這樣,進攻中,中鋒最多也就站在罰球線附近而不會走入籃下,不過凱爾特人是當時最先對此進行變革的球隊,在邁阿密的一場比賽中,凱爾特人開場便以30-1領先,因此他們有機會利用剩下的時間進行一些傳球演練,而這時194公分的中鋒亨利站了出來並且提出了一個令當時人都感到驚訝的建議,『我當時自願呆在籃下。』他說:『這樣對手就難以阻截我們的傳球,我們在這之前就嘗試過幾次,很奏效,我的隊友們可以先將球傳給我,然後再由我傳回給他們,當我接到球時,對方的防守球員會移動到我的右側,我要做的就是向左轉,跨一步後上籃將球投進,當然,在那時我們並不知道該這麼做,但這就是NBA歷史上第一次出現靠移動支點來完成的中鋒式進攻。』
自從那之後包括凱爾特人在內的許多球隊都很快的意識到大個球員越是靠近籃下,那麼他們的投籃得分就越簡單,另外還能夠靠身體優勢搶到更多的前場籃板,而之後的20年裡,像喬治-邁肯這樣的中鋒已經統領了整個比賽。
如今有關大個球員霸佔籃下的法則仍然奏效,然而想靠邁出一步便輕松得分的日子已經一去不復返了,現代中鋒必須通過提高鉤手、腳步移動、轉身跳投以及移動中扣籃來給使自己得分,但這樣一來,當球落在一位具備得分能力的中鋒手上時,對方的防守將感受到極大的壓力。自從像奧尼爾這種一衝到底根本無人能防住的情況發生後,防守方也被迫做出了一些調整,這便引發了之後的雙人包夾,同時那些高得分能力的大個球員也承擔著面對強度最大的防守的重任。
當然也並不是每一位中鋒都喜歡在內線死抗亂打,他們中的一些甚至更偏愛在禁區外接球,比如布拉德-迷勒、拉弗倫茨、米利西奇、福斯特、博格特等,這些球員具備一定的中距離射程,同時也是非常有效率的傳球手、掩護者或吸引對方防守的人物,中鋒拉出禁區的一大好處就是將對手的防守也同時吸引了出來,這樣可以使隊友更加輕易的突破至籃下。
當然如果能夠內外結合,那相信就是中鋒中最可怕的人了,姚明就是非常少有的具備內外線實力的中鋒,他可以給對手的防守帶來最大限度的威懾,另外斯塔德邁爾的敏捷似乎也是另外一種中鋒降臨的征兆,當然也有可能只是因為他自己本身便具備這一素質。
防守:
比爾-拉塞爾的職業生涯證明了任何一支具備奪冠實力的球隊都需要像他這樣一位能夠靠封蓋來給對手施加壓力的中鋒,他在防守理念上的革新是一再強調中鋒並不是要去防守球員,因為是去阻截進攻方的投籃,在這期間,他使對手慣用的上籃轉換成了跳投,並且讓封蓋這個原先只是偶然發生的事變成了一種美妙的藝術,但中鋒盡管可以封住許多球,不過仍然可能會是一位糟糕的防守隊員,因為當一次封蓋機會出現在他們的視野中時,他們往往會在錯誤的時間裡離開自己本應該防守的球員而去多管『閑事』,像莫寧、戴倫姆伯特、卡曼、錢德勒都是經常犯這種錯誤的典型代表。
對於一位封蓋者來說,擁有一雙長臂以及爆發力比身高來的更為重要,像奧尼爾和姚明這兩位大個在起跳前必須將自己的完全收緊,因此他們只能勉強算作具備這類實力的球員,而一旦沒能把握好的話,結果往往是那些切入到籃下的球員遭到非常嚴重的犯規。
不過任何事都很公平,一位中鋒在防守方面所能產生的效用歸根結底還是要取決於他有多堅強,因此不少球員都渴望證明自己的韌性,『當大衛-考溫斯還是位新秀時。』老尼爾森回憶道:『他就介紹了一種比賽給我看,很簡單,兩個人抱在一塊相互撞腦袋,直到一個人投降為止,我並不因此而嘲笑考溫斯,而在這之後當有其他球員不願意打太久球時,我們還是會逼迫他們去打球。』無論如何,中鋒總是所有位置中最顯著的,因為他們通常都站在最當中,這也就是為什麼一位優秀的大個球員始終要比一位優秀的小個球員來的更好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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