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7月18日10點零5分,當審判長宣布張海訴三水區工商局一案休庭,待合議庭合議後再審時,坐在廣東省佛山市三水區法院審判庭內的人們,一時竟不知道是該安靜地離去,還是該繼續留下來。
『我們再坐一會兒,法官們回去合議後,馬上就會出來結果。』一位佛山當地的律師對《第一財經日報》說。但數分鍾後,隨著法警的清場及雙方代理人的紛紛離去,人們這纔知道,這場引來數十家媒體旁聽的審判,僅走過一小時的程序,便不得不暫停了。
案件的緣起,來自健力寶前董事長張海於2005年12月26日提起的行政訴訟。張海在訴狀中稱,2005年3月24日,其因涉嫌挪用資金罪被警方拘留,而就在其被限制人身自由和不知情的情況下,同年5月20日,三水區工商局僅依據三水區公有資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下稱『三水公投』)出具的一份保函,便將其名下三水正天40%股權、三水健力寶健康產業10%的股權變更登記給匯中天恆。張海認為此舉極大地侵害了他的合法利益,『要求法院撤銷三水區工商局此行政行為。』
而使法官決定休庭的原因,在於訴辯雙方無法就訴訟請求是否被變更達成一致。無論在庭審伊始還是在與被告代理人交鋒中,原告張海代理人、北京浩光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民在闡述訴訟請求時,一再表示三水區工商局對張海名下股權的變更登記,實質就是對股東權利的變更,也就是對股東的變更,二者是不可分割的行為。
但被告(三水區工商局)及第三人(分別為匯中天恆、三水正天科技、三水健力寶健康產業)的代理人認為原告此表述,是增加了訴訟請求,因為在張海本人的訴訟狀中,僅對變更股權登記提出撤銷請求,並沒有對股東登記提出異議,而股權登記並不是法定變更事項,而且股權變更登記也並不等同於股東變更登記。
雙方為此爭執不下,原告拒絕了收回自己對股權解釋的建議,而被告也不同意在接受原告此項擴大解釋的前提下繼續審理案件,僵持之下,法庭上出現了長達兩分鍾的無聲無息。法官隨後行使其自由裁量權,征求被告是否同意原告增加訴訟請求,被告給予了當然的否定。
無奈之下,法官宣布了休庭,何時再審,另行通知。這場審判,一開始便充滿了戲劇衝突。24小時前,針對張海次日能否出庭應訴的質詢,有關部門對張民的答復是『盡可能滿足他出庭的要求』。但18日開庭時,已經被羈押了一年零四個月的張海,並沒有出現在法庭上,因為『有關部門最後沒有批准』。而被告與第三人也均沒到場,據被告代理律師介紹,被告雖然來到了法庭,但因沒有攜帶身份證件,所以臨時又走掉了。
雖然審判剛一揭幕便戛然而止,但《第一財經日報》得到的雙方就本案遞交的材料,或許能提供一些健力寶事件中不為人知的細節。
在2004年11月11日,張海、祝維沙、葉紅漢三人將各自手中股權向匯中天恆出讓之前,健力寶集團的股權結構為:三水公投8.9%、健康產業佔58.3%,CASA ASIA佔32.8%。CASA ASIA是張海、祝維沙、葉紅漢在維爾京島投資的一家投資公司,三人佔股分別為40%、30%、30%。而在健康產業中,正天科技佔90%,張海個人佔10%,而張海同時持有正天科技40%股權;在CASA ASIA中,張海佔40%。張海個人在健力寶集團持有的股權總計為39.939%,以該公司當時淨資產計算,張海的股權約為4億元人民幣。
材料顯示,2004年11月16日,張海與葉、祝分別同匯中天恆簽訂了轉讓協議,均以1元錢的價格將各自持有的健力寶股權出讓給匯中天恆,但各自在轉讓時附有條件。葉、祝兩人中,其中一人的條件是另外收取5000萬元人民幣、以1元人民幣的價格收購健力寶集團的一套地產項目和由匯中天恆為其承擔其拖欠公司的2500萬元人民幣的債務;另一人也另外收取5000萬元人民幣和匯中天恆為其承擔其拖欠公司的1億元人民幣債務;張海則與匯中天恆約定,收購完成並清產核資後,要將健力寶欠其本人債務償還,並在一定期限內將健力寶足球俱樂部交由其管理,並約定雙方在一周內辦理股權過戶手續。
但就在四方協議簽訂次日,匯中天恆辦理過戶時,因三水公投與正天科技、張海約1.4億元的收購尾款的訴訟,經三水公投申請,張海個人持有的正天科技40%的股權被佛山中院凍結,所以該股權沒有辦理過戶,過戶申請被三水區工商局駁回。自此,匯中天恆、張海、祝維沙、葉紅漢、三水公投之間的矛盾全面爆發,健力寶股權之戰也成為了是年最引人關注的商業故事。
作為游戲出局者,繼祝維沙被采取強制措施後,張海於2005年3月也在東山酒家被拘,而此時,三水公投、葉紅漢、匯中天恆之間取得了相互的諒解,三水公投2005年5月20日,向三水區工商局出具保函,稱:『我公司現協助匯中天恆、北京北方亨泰科技投資管理公司辦理有關過戶手續,現因正天、健康產業兩公司原股東因特殊原因不能親身到貴局辦理有關手續,今後如有糾紛,我公司負責解決,請貴局予以辦理為盼。』
張海認為,正是這張保函使自己的股權受到了侵害。但他的說法遭到了被告的反擊,被告認為法院5月20日對被查封股權的解凍,而且變更申請人的材料均符合相關要求,雖然沒有張海本人在變更申請上的簽字,但並不影響變更登記行為的成立。
可以預期,這將是下次開庭時雙方爭論的焦點。7月18日下午,張海的母親向本報記者表示,她前不久剛為兒子送去了一些書籍,『張海在寫小說,他想把自己這些年來的經歷寫出來,只是不知道下次開庭時,他能否出庭,我已經一年零四個月沒有見過他了。』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