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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五(17日),國際足聯與國際體育法庭一起向中國足協下發了處罰通知,要求上海申花俱樂部支付佩特100萬美元的違約費。通知中要求,申花方面要在接到通知後的一個月內還清款項,『如果在限期內沒有支持,且無正當理由的,國際足聯將給予進一步的處罰,除了讓分管協會扣除其聯賽積分之外,最重的處罰是直接降級。 』
在接到通知後,中國足協迅速轉發給了申花俱樂部,申花方面接到後立即通過書面形式向中國足協做了說明,並希望足協能夠幫助向國際足聯說明情況。
國際足聯與國際體育法庭發出這份通知是因為塞黑外援佩特狀告上海申花違約。該名外援僅僅在上海申花效力了一年,卻為上海帶來了不少麻煩。03年3月與佩特簽約後,申花先是與達伽馬隊就佩特解約一事到國際足聯進行了一番辯解。05年末,申花把佩特的經紀人溫嘉慶告上了廣州中級人民法院,就支付的20萬美元到底是轉會費還是傭金展開一場官司,結果申花敗訴。佩特認為俱樂部未履行合同,提前將其解約,因此在上訴國際足聯未果之後,又將申花告上了國際體育法庭。位於瑞士洛桑的國際體育法庭是國際體育界級別最高的行業仲裁機構,在進行了一番了解之後,國際體育法庭作出了佩特勝訴的判決。國際體育法庭認為:『雙方在合同中列明如果佩特上場次數達到70%,申花將繼續使用其一年,由於合同中未注明起始時間,在這種情況下,只能先維護運動員的利益。』
國際足聯根據仲裁法庭的判決書未做任何修改下發給中國足協,就國際足聯的相關規定,如果上海申花不能在規定的一個月時間內還清這筆錢,將面臨扣除聯賽積分直至降級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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