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官司一拖三年,申花老總卻已物是人非。如果申花最終被判定敗訴,要付出100萬美金以上的違約金,這個巨大的損失責任該由誰來負呢?
很多人會把矛頭直指樓世芳。先不論當初解約佩特、簽約維拉的這一事件本身的合理性,單從官司輸贏來看,樓世芳似乎有充分的理由作出解釋:不在其位,不謀其政,他已經不是申花俱樂部總經理,他怎麼再去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打官司?
難道吳冀南要解決樓世芳的歷史遺留問題?作為現任申花俱樂部總經理,吳冀南對財務規范一向嚴謹,當初談判杜威留洋時就把合同制定得細致入微,堪稱『有功之臣』。現在的吳冀南當然也有充分的理由感到困惑:發生佩特事件的時候他可能連足球都還沒看呢,他只能保證現在的申花不再發生這樣的事情。
樓世芳:我不方便插手
雖然樓世芳已經逐漸淡出了上海球迷的視線,但是他在申花總經理位置上的三年給上海足壇留下了許多難以磨滅的印象。他曾經為申花帶回了聯賽冠軍,也曾經惹下不少爭議和是非。
『佩特官司』應該就是其一。樓世芳表示,他現在很難對這一事件作出任何點評和表態,希望媒體也不要再來詢問他任何有關足球的事情。但是,樓世芳的態度也已經相當明顯,他當然也不希望申花最終輸掉這場官司,事實上他在位期間,他也積極應訴,並代表申花俱樂部打贏過這場官司。
據接近樓世芳的人士透露,樓世芳認為他只能對他當總經理期間的事情表態,他認為佩特的出場率肯定沒有超過70%,而且也打贏了在國際足聯發生的這場官司,在這一問題上他有充分的理由和證據。接下來他離任,離任之後的事情他就不方便插手了。對於他的繼任者吳冀南,他就更無法作出點評了。
吳冀南:現在還沒定論
同樣,吳冀南對他的前任樓世芳也表示尊重,也無法作出任何點評。『這起官司時間拖得太長了,樓世芳2004年就已經應訴,2005年申花也打贏了官司,事情本應該到此了結了。』
吳冀南強調,根據對事件的判斷,俱樂部的研究,包括還和中國足協的人士進行了探討,申花決定抗訴,相信會有一個好的結果。『現在還不是定輸贏的時候,一時半會也不會有什麼結論,官司就是這樣,你可以上訴,我也可以抗訴。申花為抗訴都做好了各方面工作,高級法庭也都受理了。』
吳冀南說,這畢竟是歷史問題,而且違約金也不是一筆小數目,相信申花的董事會會有一個合理的解決辦法。『對現在的俱樂部來說,只能盡量想辦法做工作,把損失降低到最低點,歷史問題也需要我們來解決,盡量讓佩特這個事情有一個比較圓滿的結束,就是我的想法。』
同時,吳冀南也指出,現在申花的各項工作,都有了很好的規范,已經可以避免類似的問題再次發生。
申花董事會應有公論
其實,國有企業的資產,應該有一個很好的監管系統,如果100萬美金是這麼賠付出去,當然是很荒唐的。但是,官司當前,似乎還不是追究責任的時候,申花俱樂部的首要任務,是打好官司,追求最好的結果。
對申花董事會來說,調查事件的來龍去脈當然是必要的,據悉,樓世芳、吳冀南等人也都對此事的起因、過程和進展作出了匯報。但是,正如一位申花內部人士分析的那樣:『佩特打官司,畢竟不是和某一個人打官司,既不是和樓世芳,也不是和吳冀南,而是和申花俱樂部。樓世芳已經離任了,但是申花俱樂部還在,現在再追究樓世芳的責任是沒有太大意義了,現在能做的就是把現在的事情做好,吸取教訓把好關,過去可能一些不太規范的地方都要有所改變。』
申花董事會作為俱樂部的最高管理和決策機構,等待這一事件有一個最終的結果,應該也會開會討論,發表各自意見,有能力給這場曠日持久的官司畫上一個圓滿的句號。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