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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鐵人撫恤金爭奪戰
陳荔紅去世已經一個多月,除了喪葬費和國家隊、地方隊隊友教練們的捐款,她的養父母陳鳳仁一家目前還沒有拿到其他款項,其中最主要的就是烈士撫恤金,而沒能拿到的原因是因為陳荔紅有些復雜的身世。
生母現在冒出來肯定有想法
『申領撫恤金的表格我們看到了,但是由於荔紅情況特殊,所以她的那張表上有親生父母和養父母兩項,到底這筆撫恤金應該怎麼分配,要等看到戶口證明纔能夠最後確定。』由於陳荔紅的戶口還是國家隊的集體戶口,因此陳鳳仁專門請他的堂哥到雲南辦理此事。不過,他對自己一家將成為撫恤金的受益者這一點毫不懷疑。
『出生三四天時候,荔紅就在我們家,當時我們是給了他們家錢,把這孩子買回來的。從那時起,這孩子跟他們家就沒有任何關系了,而且之前也沒有來往,他們也沒來看過孩子。憑什麼現在冒出來?我知道他們是有想法的。』雖然沒有明說這想法到底是什麼,但是陳鳳仁卻承認一定『和經濟方面有關』。
對方三次來談判越來越凶悍
『我女兒去世後,她們(指陳荔紅生母一家)一共來過家裡三次。』陳鳳仁回憶道,『第一次是12月22日,我們從昆明回來的那一天,當時很多領導還有記者在場,大家都看到了。我們也不知道她怎麼會來,但她畢竟是孩子的親生母親,她來哀悼,我們不會攔著她,跟其他客人一樣,我們端茶招待。』陳鳳仁描述的情況跟媒體報道的一樣,陳荔紅的生母當時哭得是驚天動地,但穿著卻有些欠妥,『哪有女兒喪事,母親還穿紅顏色衣服的?』鄉親們紛紛議論。
就在祭奠儀式後的第二天,也就是12月23日,陳荔紅的生母再次來到陳鳳仁家,『她來了就跟我老婆在屋裡叨咕,女人之間的事我沒有問,後來我老婆告訴我,她想讓我們承認女兒是她的。』
大概是前兩次無功而返,讓陳荔紅的生母失去耐心,四五天後的第三次造訪,人物換成了陳荔紅的生父,並且表現得也不那麼客氣。『當時來了三個男的、一個女的,四個人來了就大吵大鬧,先是說女兒死了這麼大的事沒有通知他們,然後又說好好的女兒交給我們就這麼死了,後來又怪我們送去做運動員的時候沒跟他們商量,最後乾脆說女兒他們也有份。』
十幾年後認女兒到底為哪般
『女兒來到我們家後,她們一次也沒來看過,平時不聞不問,連個地址聯系電話都沒有,我們怎麼通知他們?女兒出事,我們得到消息就趕去雲南,當時人都傻了,哪還顧得上去通知誰?我們親戚朋友都不知道。再說,送去做運動員時候跟他們商量,這就更沒道理了,除了孩子三四歲的時候,他們來我們家借錢見過一次,再後來十幾年沒聯系,我們孩子做什麼還要跟他們商量。孩子沒了,大家都傷心,有什麼辦法,這是意外啊。』對於對方的無理取鬧,陳鳳仁有些憤然。
『他們好意思說孩子他們也有份?那是什麼意思,我們這兒有個規矩,就是女孩子領養之後,到了十二三歲,如果孩子自己想回去,她親生父母也想把她要回去,我們是不會阻攔的,那時候他們不要孩子,現在跑來認女兒,我不知道他們到底怎麼想的。』
『我女兒也不認她,那次她跟她大女兒來我們家,我女兒問她們是什麼人,我告訴女兒了。無論如何。她畢竟是荔紅的親媽,但是我女兒根本沒理她,看了一眼就跑出去跟小朋友玩了。』陳鳳仁說,要想認女兒就早認,知道這邊條件這麼苦,以前沒給孩子一點幫助,現在倒想來認女兒,到底是何居心?
陳鳳仁說,為了認女兒,陳荔紅親生父母方面也是下了不少『功夫』。在陳荔紅出事不久,她的生母就找到大隊書記要求給她開份證明,證明孩子是她親生的,大隊書記告訴她,自己不能開這份證明,於是她又去找荔紅的教練、隊友,還找到八一隊的領導。
『隨她們去弄吧,我們沒心情也沒力氣去跟她們吵,她們來了客客氣氣的,我們倒茶拿點心當她們是客人招待,他們大吵大鬧,我可以不讓她們進屋。』陳鳳仁說,『大家都知道怎麼回事,我相信荔紅是我女兒這點永遠也改變不了。』
刻好墓碑事情就差不多了
事發一個多月後,尋找陳荔紅的養父母陳鳳仁一家變得容易了一些,至少,那個貧窮的家中有了一部電話。對於這個家庭而言,這絕對算是件奢侈品。據說,這是為了方便辦理各種善後事宜聯系纔裝的。電話那一頭陳鳳仁普通話並不算好,卻很健談,而養母魏瑞珍還不會說普通話。
正如陳荔紅生前並不回避自己是被抱養的身份,她的養父也毫不忌諱這個事實,每次提到荔紅的時候,他總會習慣說上一句『我女兒……』。
『我女兒被評為烈士了。』這是讓養父陳鳳仁最驕傲的事情,同時這也是陳荔紅去世後,這個善良的老人向組織上提出的唯一要求。12月19日,陳荔紅被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追認為革命烈士。『荔紅是為國家隊訓練而犧牲的一名軍人,這是我們做父母的理應幫她爭取的榮譽和待遇,如今也算是了了我們的一樁心願。』女兒的榮譽也是對老人的一種告慰。
2006年1月17日,農歷臘月十八,陳鳳仁選擇這一天給女兒下葬。這天,陳荔紅所有的親戚、生前好友、還有各級體校、政府、部隊都派來了代表,還有自發來給陳荔紅送行的鄉親站滿了一個山坡,擺滿整個墓地的花圈哀悼著早逝的主人,訴說著親友們的哀思。
『我們把她葬在離家不遠的小山上,為的就是能夠經常去看看她。』由於沒有排到公墓,『不願意給政府添麻煩』的陳家人在山上買了一塊地。『我知道民政局的人已經很盡力了,這些我們能夠理解。孩子是烈士,雖然她不在了,我們不能因為非要葬到公墓,而讓別人講閑話,這對孩子影響不好,做父母的不能給孩子臉上抹黑。』
於是,陳家自己花錢給陳荔紅買了塊墓地,雖然生活依然貧困,但是陳鳳仁並沒有因此虧待女兒,不僅政府給的4000多元喪葬費都花在了女兒的身後事上,而且自己還添了幾千塊。『墓地是我親自去選的,還有骨灰盒和墓碑什麼的,錢都花在這上面了。』
『我們是鄉下人,你知道鄉下特別講究這個,我女兒生前沒有吃好用好,如今她走了,我們做父母的不能讓她比別人差。』陳鳳仁說,『現在不做好,會覺得心裡有愧的。』
在陳鳳仁的堅持下,陳荔紅的身後事辦得頗為風光,『現在只有墓碑還沒有刻好,因為是選了很好的石料,所以刻起來還需要一點時間,等墓碑刻好了,樹起來,事情(陳荔紅的喪事)就辦得差不多了。』
『如果荔紅還在,她是絕對不會讓我們在這件事上花這麼多錢的,她一定會讓我們把錢花在給爺爺奶奶買吃的,給哥哥討老婆上。』但是在經歷了喪女之痛後,為了女兒的身後事盡心操勞,就是陳鳳仁能為女兒做的最後一件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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