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月8日,張海的代理律師張民再度爆料:不但健力寶集團股權轉讓違法,健力寶足球俱樂部的轉讓也不合法,『匯中天恆方面沒有按雙方的約定出資,否則,張海不會傻到把價值4個億的健力寶股權以一元的象征性價格出讓給匯中天恆。 』
這是張民在張海向佛山市兩級工商局提起行政訴訟後,第一次對此案的影響力給出了正面的回答。他說,在張海向匯中天恆轉讓手中持有的40%健力寶股權的約定中,有一句非常重要的話就是:『匯中天恆接受1元轉讓前必須要在經過清產核資後,對確認的出讓人(即張海)享有的相關債權予以償還。』而這一條約定對隨後的健力寶足球俱樂部的轉讓也有相關約定。
1+1=2,俱樂部轉讓也違法
張民說,所有人都知道,在數學領域裡1+1=2,張海提起的這起行政訴訟案具有同樣的道理。他說:『我們假設已知的一個數字再加上另一個已知的數字,那結果就肯定是已知的;同理,張海在這起行政訴訟案裡說到了股權變更登記違法的問題,我們認為這次佛山市和三水區兩級工商局的股權變更登記違法,如果法院在判決裁定時同樣認為工商局在這次股權變更登記的事實違法後,那相當於我們知道了兩個已知的數字,那接下來的結果也肯定是已知的。』
在張海主政時的健力寶足球俱樂部的股份構成當中,三水正天投資公司持有健力寶足球俱樂部90%的股份,健力寶集團持有健力寶足球俱樂部10%的股份。三水正天通過旗下的健康產業(控股90%)間接持有健力寶集團58 .3%的控股權,在三水正天的股東構成中,張海、祝維沙、葉紅漢三人分別以4:3:3的比例控股。也就是說,無論是在健力寶足球俱樂部中,還是在健力寶集團的上級三水正天公司中,張海都是大股東。張民說:『我們在處理任何問題時都要以法律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現在的問題是,佛山市的兩級工商局對健力寶集團的股權變更登記違法。這個結果是肯定的,那接下來健力寶足球俱樂部的轉讓也將失去法律效力。如果兩個條件都成立的話,我們現在要把這個事情(即健力寶集團的控股權)先處理好,接下來的事情還要一層層弄清楚。』
4個多億白送,誰是傻瓜?
張海向佛山市的兩級工商局提起行政訴訟案,是因為他認為工商部門在批准健力寶股權的工商登記過程中違法,而這道程序的違法原因是,雖然張海與匯中天恆方面達成了轉讓健力寶股權的協議,但匯中天恆方沒有按雙方協議履行清償債務的義務,所以協議應該終止,匯中天恆方面不能受讓張海名下的健力寶股權。
張民所說的『匯中天恆方沒有按雙方協議履行清償債務的義務』,就是張海在起訴書中寫明的『出讓人(即張海,記者注)將其持有的近40%的健力寶股權以一元人民幣的價格轉讓(即轉讓給匯中天恆,記者注),但必須在經過清產核資以後,對確認的出讓人享有的相關債權予以償還』。按張民的解釋,這句話的意思就是,張海把自己手中的健力寶股權以一元錢的象征性價錢轉讓給匯中天恆,而匯中天恆也必須接下張海原有的債權債務,張民說:『在財經世界裡沒有傻子。出讓人將其持有的40%健力寶股權以一元人民幣的價格轉讓後,受讓方不可能沒有相關的債權負擔。40%的健力寶股權是什麼概念?價值4個多億啊,把它以一元的價格轉讓後,出讓人得不到相應的利益或利益保障是肯定不可能的,這個道理連小學生都知道。』
天價是如何堆起來的?
那匯中天恆方到底應該負擔多少債務?張民對此卻不肯多說,但在足球俱樂部的轉讓中,大致可以推算是近兩個億。
張民介紹,在健力寶足球俱樂部的轉讓協議中,同樣有相關協定。他說:『在健力寶集團股權轉讓協議中,對足球俱樂部的工資、獎金債務及其他債務的償還都有一個約定的附加協議。』
在2004年的G7革命中,張海的身份就是一個疑問。健力寶俱樂部極力否認張海是俱樂部的人,不但發函給中國足協確認,甚至以健力寶足球俱樂部董事會的名義於2004年12月27日在深圳聖廷苑酒店召開新聞發布會,向外界聲明:深圳健力寶足球俱樂部對過去在張海的直接控制下所做的一切違規行為向社會各界鄭重道歉;深圳健力寶足球俱樂部已經與張海沒有任何關系;深圳健力寶足球俱樂部不允許張海以俱樂部的名義進行任何欺騙活動,否則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之權利。張海對此的回應是:『我一直都是以投資人的身份參加會議,我現在仍然是三水正天和健力寶集團的股東。』
據張民介紹,張海認為俱樂部沒有轉讓出去的事實有兩方面理由,一是他手中的那40%股權還沒有完成產權轉讓,因此他對三水正天、CASA亞洲和健力寶集團仍有控制權;二是匯中天恆還沒有承擔俱樂部的所有債務,因此不能說俱樂部是匯中天恆的。
據介紹,對匯中天恆應該承擔的俱樂部債務,張海提出了四點:1.希望李志達能夠履行其諾言,於2005年1月15日前補發全部6500萬工資、獎金;2.歸還全部深圳足球俱樂部從本人以及本人代理人處所有不低於600萬的借款;3.按照中國足協的規定解決俱樂部的訓練基地產權,並完成基地土地證的變更手續;4.歸還俱樂所欠健力寶集團的1.4億元借款和利息,其中2002年收購球隊的費用5000萬、2003年的俱樂部開支7000萬、2004年的開支2000萬。
如果按張海所列的這份清單,那匯中天恆要取得健力寶集團控股權的話,僅承擔的俱樂部債務即有2.11億(6500萬+600萬+1.4億)。面對這令人吃驚的數字,張民表示:『想拿到40%的健力寶股權就應該完成事先對債務的約定,這是很實現的問題。』
我們很想知道作為匯中天恆方是如何看待這份清單的,但很可惜,本報記者8日一直找不到李志達,而好不容易打通楊猛的手機後,他一聽是這個話題就說:『我現在只是匯中天恆的一個股東了,已經退出足球圈了,這個話題就不方便多說了。』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