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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五大連池市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孫英傑起訴於海江名譽損害一案勝訴。被告於海江當庭承認自己給孫英傑『下了藥』,直接導致後者在十運會藥檢中呈陽性。於海江在解釋作案動機時稱:『我就是出於想幫她,因為孫英傑是我心中的偶像。
可以說她的一舉一動都牽動我的心,我對她特別癡迷,特別崇拜。』記者朱春明通訊員麥子、江楓報道12月16日五大連池市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無疑在法律層面上給『孫英傑服藥』事件的性質作了蓋棺定論。一紙判決書讓王德顯和孫英傑一直堅持的『陷害說』成為被神聖的法庭驗證過的事實。而於海江這個神秘人物的出現則讓整個事件呈現出前所未有的明朗,也給人們帶來從未有過的遐想。這個來自五大連池的20歲農民運動員用『供認不諱』的方式承認了自己處於好心所犯下的錯誤,還了孫英傑和王德顯師徒一直渴望的清白,卻留下了太多可疑、可笑、可嘆、可聯想之事。
庭審:供認不諱
2005年12月11日,五大連池市委宣傳部一位官員從市人民法院得知消息,第二天(12日)『孫英傑起訴於海江案件』將開庭審理。市人民法院在一個民事案件開庭前通知市委宣傳部,這在五大連池市還是頭一次。隨後,該官員通知當地一家報紙駐五大連池記者站的站長,並出於存檔考慮同時將庭審消息傳達給市廣電局一位官員。
2005年12月12日,也就是11月15日原告孫英傑提起訴訟後的第28天,五大連池市人民法院正式開庭審理此案。當日到庭者有原告孫英傑及其律師、被告於海江本人、以及王德顯及其親屬。據當日到庭的記者回憶,整個庭審過程中旁聽的人並不多,而庭審和舉證過程也相當順利。
按法庭程序,在核實原被告真實身份後,原告孫英傑首先宣讀了訴訟狀,及訴訟請求。根據旁聽記者介紹,原告孫英傑在法庭上訴稱:十運會禁藥事件後,孫英傑委托國家女子中長跑隊主教練王德顯對與此有關的人員進行調查,發現青海省體工隊運動員於海江在孫英傑不知情的情況下於2005年10月16日中午私自在孫英傑平時習慣飲用的獼猴桃果汁飲料中放入被告自己服用過的『強力補』。原告孫英傑在庭審中認為被告於海江的『強力補』是造成原告孫英傑被處罰的直接原因。原告孫英傑請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於海江在全國性報紙上公開向原告孫英傑賠禮道歉,判令被告於海江賠償精神損害費3萬元,並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據一位旁聽者回憶,在訴訟過程中,孫英傑及律師當庭拿出了一個小藥瓶作為物證。在孫英傑及律師陳述後,被告於海江在庭審中承認事實是他造成的,辯稱動機是出於想幫原告孫英傑。當時到場旁聽的唯一一位記者後來回憶,在孫英傑陳述後,被告於海江並沒有作過多辯護便供認不諱,情緒也相對平靜。而庭審過程中,法官及審判人員對原被告雙方都進行了訊問和調查。而整個案件的中心人物於海江並沒有太多言語,只是在法官提問時纔作答。
審判日:被告表情驚恐
12日首次庭審結束後,法庭進行了調查,由於被告於海江對事實供認不諱,案件於12月16日正式宣判。
上午9時許,正式開庭。孫英傑、於海江、王德顯及其在中長跑隊擔任隊醫的妻子、以及案件重要證人、王德顯在北京的家庭保姆裴麗傑等到庭。
法庭經審理查明,王德顯之弟王德明系被告於海江的教練員。被告於海江系中國青海體育工作隊運動員。原告孫英傑於10月16日前來北京,住在教練員王德顯家中。於海江、程乾育、李壯、楊威峰4名隊員也於10月16日早去王德顯家用餐。早餐過後原告孫英傑開啟一瓶獼猴桃果汁,並飲用兩紙杯。剩餘果汁放在桌旁的紙箱上。然後去參加比賽,孫英傑同時取得北京國際馬拉松賽暨全國『十運會』馬拉松賽冠軍。賽後『興奮劑』檢測正常。10月16日中午被告於海江去王德顯家取箱子。王德顯家只有保姆裴麗傑一人在家。聽保姆說『孫英傑取得了第一,但到終點累得坐地上了』,於海江乘保姆做飯之機將自己平時服用的藥物膠囊(強力補)取出7-8粒,掰開將藥粉放進10月16日早孫英傑所剩的獼猴桃果汁瓶中。然後於海江返回山海關的訓練基地。當天下午3時許孫英傑回到王德顯家中,飲用了早晨飲剩的獼猴桃果汁飲料。2005年10月17日早將剩餘的果汁喝掉。然後乘飛機趕往南京參加當日的『十運會』萬米比賽。
耐人尋味的供詞是於海江對於『強力補』的來路解釋。他稱藥是在北京天安門附近的一個廁所裡揀的,當時藥就掛在掛鉤上的一個藍色包裡。而自己以為是補藥,並不知道是興奮劑,不過吃過幾次後感覺身體很有勁,於是當時就想到放進孫英傑喝剩的飲料中。
法庭認為被告於海江擅自放入興奮劑,致使原告孫英傑在『十運會』萬米比賽後尿樣呈陽性,原告孫英傑因此受到處罰,部分媒體公開進行了報道,損害了孫英傑的名譽。法庭一審判決支持原告孫英傑的訴訟請求,被告於海江在國家級報紙上登報公開向原告孫英傑賠禮道歉、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償原告孫英傑精神損害3萬元及訴訟費。
然而,據當時旁聽者回憶,一審判決公布後,於海江主動表示可以當面向原告孫英傑賠禮道歉,但不能接受媒體向外公開此事,高達3萬元的精神損害賠償費也無能力承擔,並表示有可能上訴。『當時,感覺於海江這個人很內向,並不怎麼說話,但聽了法庭的判決後,他的眼神和表情相當奇怪,難以用語言說清楚……眼神裡帶著很大成分的悔意,但也有種難以接受的驚恐。』在場的記者回憶說。於此同時,聽過判決的王德顯也沒有人們想象的那般釋然,表情依然嚴肅,與首日庭審並無太大區別。與之相反,判決後孫英傑顯得十分輕松,並接受了部分媒體采訪,有記者問這件事對你備戰2008年奧運會會有什麼影響、是否能參加2008年奧運會時,孫英傑表示這個事件雖然對她影響很大,但這個判決堅定了她參加2008年奧運會的信心……
在眾多記者采訪孫英傑同時,被告於海江已悄悄離開審判庭。王德顯及妻子也上了在外等候的一輛越野車,待孫英傑采訪結束後,越野車疾馳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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