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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一:沈陽金德陳濤、張烈、張可、楊福生、尹良毅5名主力球員拒簽長達5年、薪金比上賽季降低接近一半的新合同被取消春訓資格,對峙大戰以俱樂部勝利告終,除張可外,其餘4球員都被迫低頭認錯。
中超進入強權時代?
曾幾何時,在中國踢球的人都是香餑餑,在俱樂部吃香喝辣不說,身價更是飆昇得沒譜,入選國字號球員或是有點名氣的球員都是大爺,每個賽季結束前俱樂部都得求他們不要走。哈,那真算得上是中國球員的黃金時期啊,球踢得臭不要緊,鈔票哪家俱樂部也不敢少給。
如今不好使了,形勢急轉直下讓那些大牌們都夾起了尾巴做人。賽季之初就連周挺這樣的國腳都要自己掏30萬元轉會費纔能繼續留在場上玩球。俱樂部說了,老子以前怕你,現在終於輪到老子坐莊了吧?
所以,賽季之初金德就有這樣的事:5年的合同,年薪制,你簽不簽?不簽?可以,回家吧,今年就和職業足球說白白吧你。要不說中國足球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市場經濟這麼多年了,估計也就是足球圈有人敢這麼明目張膽地欺行霸市。這不算是不講理,這根本就是霸王條款加流氓行徑啊。
當然,人家俱樂部也自然有一套『言之成理』的說法。俱樂部說了,球員都是俱樂部給提供了上場機會之後,你纔有了施展纔華的舞臺,理應對俱樂部報恩。如果簽訂了短期合同,明年你走了,俱樂部花費的心血不是白費了?誰願意做這種虧本的買賣呢?看來中國俱樂部的管理者真是聰明,同樣的情況,國外的那些俱樂部的董事們怎麼就沒想到這點呢?這實在是個應該向全世界足球界推廣的好法子啊。
路上有點坑坑窪窪不怕,就怕全都是坑坑窪窪。與沈陽金德霸王條款類似的情況絕非只有他們一個,前文提到的周挺自己掏了30萬元到了深圳,可人家還不願意給他25000元的月薪呢。不景氣啊,俱樂部和球員誰都有責任,這也算是惡果自己嘗吧。
事件二:國門孫壽博突然被俱樂部三停並與足協溝通取消其國腳資格,理由是俱樂部認為其在中超杯主場與青島中能一戰中被對手射入四球『發揮失常』。直至現在,孫壽博也沒有被俱樂部『原諒』,只能在家踢野球保持體能。同樣,遼足的馬東坡在客隊與實德的比賽後被俱樂部以同樣理由下放至二隊,現在仍隨二隊訓練。
無頭公案又多了一個
中國足球圈除了『段子』泛濫之外,無頭公案之多恐怕也是其他國家足壇所遠遠不能比肩的。從早些年的渝沈之戰的假球嫌疑到後來的黑哨,事情搞得很大,卻每每逃不掉虎頭蛇尾的結局。
在中國足壇,有些話無論如何都不能輕易說出口,比如『賭球』。在2005年,中國足壇裡隔些日子就會有些球員靜悄悄地告別球場,有些是暫時的,有些則再也不能回來。重慶力帆的李國旭、孫治和張宇,遼足的馬東坡,深圳的張永海、王新欣……像孫壽博這樣有些名氣的球員三停因為有國家隊的背景而廣受關注,更多球員的消失所帶來的影響就像是一顆小得不能再小的石子投入滿是漣漪的河中,人們一眨眼的時間,石子激起的浪花就消失得無影無蹤了。而在當地報紙的報道中,俱樂部方面對這類事件的解釋出奇的一致:某場比賽表現失常。
為什麼會表現失常呢?一個隊員因為某場狀態低迷表現欠佳就要被三停甚至下放到二隊嗎?即使是世界上最好的足球聯賽恐怕也沒有這樣的規矩,更何況中超?總會有些特殊原因的,可人家俱樂部就是不告訴你。
林樂豐說孫壽博發揮失常,他說『俱樂部、教練組、整個球隊甚至球迷都這樣認為。』而在他那兒,失常的原因照例是那句老話:你們自己去想吧。實德俱樂部號稱是國內足壇對假球、賭球最為痛恨、下手懲治得最為嚴厲的俱樂部,但即便是這麼有實力的一支俱樂部,最終也沒有說出『賭球』這兩個字。
已經沒人願意在這個時候站出來再說這兩個字了。游戲裡總是有規則的,不論是明的還是暗的,你想玩下去就都得遵守。
事件三:上海中邦俱樂部先是以『違規參加商業活動』為由頭,後以『涉嫌運作多起假球案』重拳與隊中兩位大佬范志毅和申思決裂,最終導致申思退役、范志毅遠走香港足壇。
中超再出『大佬之禍』
大佬,向上可稱之為隊中領袖,向下也可視其為禍亂根源。日常的訓練、生活中得靠他們攏住球員,比賽時還得靠他們拿下比賽,可這些人又往往是鬧事的主兒,一旦帶頭鬧起事來就往往是大事,俱樂部想控制都難。於是,對於他們,俱樂部通常是既恨又怕。
對付這樣的人,俱樂部最好的辦法就是在不需要或是實在無法忍受的時候將其一腳踢出去。這就是中超的大佬之禍,國外的俱樂部雖然也都有這樣的大佬,但他們有健全的體制和良好的傳統,所以這種大佬帶來的麻煩絕對算是中超纔有的『特產』。
有一點不可否認的是,范志毅對於中邦的衝超是立下了赫赫戰功的。中甲時去過珠海采訪過中邦隊的人都能非常明確地感受到那時的中邦隊對於范志毅的器重,而范志毅也確實在隊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曾經和諧相處的雙方為什麼到最後總要到撕破臉皮直到兩敗俱傷的地步呢?在中國足壇,好聚好散真的這麼難?
范志毅的性格自然是有不足的地方,自認為勞苦功高加上自律不強時常做出些出軌的事,這在已經進入中超而又無法上進的中邦俱樂部來說,變成了無法忍受的惡習。在這件事上,作為老板的俱樂部做出的是先下手為強的決定,而感到被害的范志毅奮起反擊,他偏偏又知道太多俱樂部『不能外傳』的事,兩敗俱傷也就成為惟一合理的結果。
在中國足壇,這已經成為俱樂部與球員大佬之間開始與結局的定律,最終能夠好合好散的也沒有幾個。
事件四:中超第11輪遼寧隊在主場1比1戰平上海中邦隊後,王洪禮先後與趙本山及徐明發生言語衝突,最終下課。亞冠出局後,深圳隊突然宣布郭瑞龍下課,而讓其下課的原因也是不明不白。
下課已非成績使然
在中國足壇像王洪禮這樣在一支球隊三進三出的事情算得上是絕無僅有,而像深圳隊這樣在一年時間內三易其帥的情況也是不多。在中國,作為俱樂部救命稻草的換帥背後,往往有著太多其他的味道。
王洪禮下課之後,有遼足隊員說這不公平,因為『遼足目前的水平也就是這個成績』。而在王洪禮下課後,趙本山也並沒有花錢從外面找來哪位有實力有魄力的教練來帶領遼足走向勝利。難道說唐堯東的能力比王洪禮強上很多嗎?
事情並不復雜。對於趙本山上任後的種種舉措,王洪禮並不如何感冒,而對於徐明在一旁的攪和,老王更覺得他管得太多了點。當然,作為成績本就不咋樣的球隊主帥,王洪禮並沒有做到夾著尾巴做人,他的下課很多人認為再正常不過,不買董事長的賬還了得?
無獨有偶,郭瑞龍的遭遇與老王相差無幾。10月14日,當健力寶突然宣布郭瑞龍下課的時候,沒人將此事與深圳隊糟糕的成績聯系在一起。誰還能指望內耗不斷的深圳隊能出什麼好成績呢?隨著事情的發展,人們逐漸弄清楚了事情的來龍去脈。
關注過此事的人都知道那20萬元的說法,但郭瑞龍說了,發錢前他是請示過俱樂部董事長楊猛的。有一點可以確定的是,俱樂部確實對郭瑞龍恨之入骨。在雙方尚未最終撤銷勞動合同的時候,他們甚至不讓郭瑞龍到球隊基地免費住宿,想住可以,一天180元加上伙食費60元?不是一個態度挺好的老頭兒嗎?何以會讓俱樂部對其如此恨之入骨呢?
在中國,足球俱樂部更像是個人過家家的玩具,個人偏見與私人恩怨都足以令領導層作出與球隊利益及其身份完全不符的決定。王洪禮帶隊成績不好,那麼你在趕走了人家後為何不請個有實力的教練?本已是負面新聞滿天飛了,你還要因為很難說過去的20萬元獎金及每天200多元的食宿費讓全國人民笑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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