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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技體育比賽是雙方的爭斗。這個概念如今不那麼確切了。在一定程度上說是三方的爭斗,那多出來的一方即是裁判員。
十運會先期決出獎牌的十幾個大項,涉及裁判引發的爭議、事件是較少的。最大的有湖北男子摔跤選手對判罰的『不公』怒氣衝天,教練員衝擊裁判員,運動員坐在臺上不肯離去。還有我國藝術體操名將、廣西選手鍾玲不滿僅獲銅牌的打分,一氣之下宣布就此退役等等。因裁判的判罰、打分而影響了比賽正常秩序,再一次在全運會上出現。
體操又是個靠裁判打分決定成績的項目。開賽前兩天,體操競委會急急忙忙召集全體裁判員開會。對裁判員的管理、紀律、評分等方面作了嚴格的規定和要求。其中十分細化,連裁判員的手機也要收繳,還要掐斷房間的電話。每次比賽的裁判員,在比賽前5分鍾經過抽簽決定誰誰出場。還有不允許私下結盟,暗箱操作,搞小動作,雲雲。目的就是一個,堅決杜絕作弊行為,嚴肅賽風賽紀。回想八運會上,體操項目比賽金牌或許分配『不公平』了,男女團體、全能和單項應產生14塊金牌,最終的結果是出了21塊,其中多出的7塊皆為並列,簡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本屆全運會又有所變更,不允許得分相等而出現並列名次的評分。具體操作為裁判員打出分之後,先由總裁判長過目,如有問題再議、改分。
顯然,裁判打分的判定已讓國家體育總局各項目的管理中心心存疑慮,如果屢屢鬧出事端,篤定屁股得挨板子。於是,各管理中心的官員這些日子都在裁判員身上下了大工夫。然而,本屆的武術比賽計分方法又出新招兒,比賽還沒開始,不少運動員、教練員已經懮心忡忡,不知未來的命運如何。原來的方法是,裁判員依據運動員比賽的演練水平和紕漏、失誤,統一判定得分,現今改為兩次計分合計。亦即,演練水平分最高為10分,如體操那樣看選手表現給分;又增添了一個扣分,總分為5分,根據紕漏、失誤一一扣分,得出的分再與演練的得分合計,成為選手的最後得分。一個是給分制,一個是扣分制,無形中增大了裁判員判定得分的區間。人們的擔心並非沒有道理,如果裁判員不公正、不公平,誰能對其奈何?
打分制、給分制、扣分制,哪一個都不完全科學。包括世界體壇在內,這些『制』從制定到運作的頭一天起,就不可能存在絕對公正、公平。
這些計分制與裁判員的水平素質息息相關,也難怪各地方代表團為了爭金奪牌拉攏裁判、不擇手段,甚至質疑總局管理中心背後操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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