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香港於2004年7月正式申請組團參加十運會,而國家體育總局也已經接受其申請。同時,香港、澳門提出了一些項目不參加預賽的請求,考慮到他們的實際情況,並參照第八、第九屆全運會的慣例,國家體育總局決定,香港和澳門可以各有28個分項的運動員不參加預賽,直接報名參加決賽。在28個分項以外的項目中,香港、澳門的運動員須經過預賽的選拔,取得資格後方可參加十運會決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