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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之隊』的建立會是中國運動員加經紀人形式的春天嗎?世紀明星體育文化公司執行董事李誠志說:『丁俊暉這樣的職業球員簽約經濟公司是必然的,但中國專業體制下的運動員還不可能在短期之內擁有自己的經紀人。』
在李誠志看來,中國現存的運動員無非兩種,一種是國家培養的專業隊運動員,另一種是像丁俊暉這樣的自學成纔的『個體戶』。與專業運動員相比,以打球來謀生的『個體戶』擁有更多的靈活性和自主性,具有進行商業運作的基本條件,而不會受到體制地掣肘。而『田亮事件』,就是由於商業開發和專業隊體制產生矛盾的後果。
『由專業人士打理賽場外的事務能讓運動員更專注於自己的比賽,這對職業運動員來說是一種必然的趨勢。』李誠志說。
『丁之隊』與姚明的『姚之隊』還略有不同。據悉,丁俊暉參賽事宜的管理早已交由英國的『ZEN』公司來負責,而與他有關的商業事宜則由姚明的國內經紀人陸浩來打理。李誠志說:『這樣的商業化細分也是一種趨勢。不同的經濟人在不同領域各有所長,與臺球賽事有關的專業事宜和場外的商業開發分開來處理,更有利於丁俊暉的成長和價值的提昇。』
李誠志認為,經紀人雖然在體育領域的發展還處於初級階段。但很快就會在體育界中成為一種普遍行為。『到時候,沒有經紀人可能纔是奇怪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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