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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只有初中文化的人,成了境外賭球網站在國內的三級代理商,短短兩個月,經他手往來的賭資就達60餘萬元。沈陽市皇姑區法院近日審理了這起遼寧省首例網上賭球案,認定三級代理商李曉輝構成賭博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
去年11月24日晚上9點30分,李曉輝的一個鄰居不停地在電腦上鼓搗著,李曉輝不斷地催他:『快點,今天還有比賽呢!』鄰居是來給李裝E話通的,裝上之後,李曉輝就可以在家裡同時和自己多名下線進行視頻了。此時,李曉輝想不到他早已被警方鎖定。
在李曉輝家,警方查獲電腦主機一臺、顯示器一臺、現場收繳賭資現金2萬餘元,銀行卡、存折各一張,用於聯系賭球的手機一部。經過審訊,李曉輝交代自己是一家境外賭球網站在國內的三級代理商。
李曉輝今年50歲,初中文化,曾因賭博被拘留3次、勞教兩次,22年前因犯賭博罪被判免予刑事處分。『我原來打撲克賭錢,也沒少挨罰。2003年11月,我以前的鄰居楊旭拉我上網賭球。我平時也愛看球,楊旭就成了我的上線。我是最小的莊家』。
法院審理查明,李曉輝很快發展了十多個下線,經常下注的有3人。下線們直接在網上下注,一般集中在周三、周六、周日。據主審法官介紹,他們一般賭的都是歐洲的五大聯賽,國內的比賽沒人碰,單注最高下5000、最低下100,最多的一次有人下了8萬。
一到下午4點到5點,李曉輝在自家樓下的小賣店與上下線進行前一天的輸贏交易,下線每輸1000元,李曉輝就贏100元;反之,下線每贏1000元,李曉輝就輸100元。一年的時間,李曉輝一共贏了1·2萬元。僅2004年9月到11月兩個月間,李曉輝經手的賭資就將近60萬。
作為莊家,李曉輝也經常會忍不住一試身手。他對記者說:『從幾百到幾千,歐洲錦標賽期間我最多的一次下了3萬。雖然有贏有輸,但是算總賬的話,我還是輸四、五千元。』
沈陽市皇姑區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李曉輝以盈利為目的,以賭博為職業,其行為構成賭博罪,法院因此依法判決李曉輝有期徒刑1年,罰金2萬元。
專家認為,雖然李曉輝是在專項整治賭博違法犯罪活動之前案發的,但現在這個大背景下,對他的宣判極具現實意義。對於李曉輝的定罪與判決,因為之前沒有類似的判決。現在其他的同類案件都可以參考這個案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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