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在日前結束的全國象棋大師冠軍賽上,爆出了奪冠的17歲浙江隊選手趙鑫鑫靠出資4萬元,在關鍵的最後一輪比賽前通過中間人出面『搞掂』其他相關棋手,『買來』『特級大師』這個象棋界至高稱號的驚天『丑聞』。這一事件令全國震驚,使一向不太受人關注的象棋成為新聞熱點。目前,事件已有新的進展,但仍迷霧重重。
進展
中間人已暴露此前曾找蔣川
5月8日上午進行的全國象棋大師冠軍賽最後一輪比賽,並未出現蔣川和趙鑫鑫兩人同時為奪冠力爭取勝的精彩場面,呈現在人們面前的卻是一些出人意料的反常現象:蔣川很快與對手四川王躍飛下成和棋,拱手退出了爭冠行列。蔣川在形勢略為領先的情況下主動提和,令人有點不可思議。而且他下完棋後連趙鑫鑫與徐超的對局都沒看一眼就回房間了,並且再沒重返賽場。而賽前不肯『讓棋』的徐超在與趙鑫鑫的對局中,趙鑫鑫也較快地以雙車雙兵對車炮兵取得絕對優勢。決戰前蔣川的『小分』要比趙鑫鑫略高,如果趙鑫鑫與徐超也下和的話,冠軍仍是蔣川的。如此重要的一盤棋,蔣川為何漠不關心?蔣川無可奈何地說:『我就算獲勝又有什麼用?即使勝了,小分也肯定比不過趙鑫鑫,因為一切結果都被人事先搞定了。』
在媒體的壓力下,中國象棋協會對趙鑫鑫『買棋事件』進行了深入調查,『買棋事件』的關鍵人物———幫趙鑫鑫買棋的『中間人』慢慢浮出水面。據不少知情者反映,這個『中間人』就是吉林隊棋手胡慶陽,他從趙鑫鑫『買棋事件』中拿到了不菲的好處費。
最後一輪比賽之前,胡慶陽首先想到的『買棋』客戶並不是趙鑫鑫,而是蔣川,因為當時蔣的小分比趙高1.5分,最有可能奪冠。但胡慶陽找蔣川談『買棋』條件,被蔣婉拒。
胡慶陽拿了趙鑫鑫的4萬元後,就去『做通』和趙鑫鑫奪冠有直接關系的10臺左右棋手的『工作』,要他們在比賽中向趙鑫鑫大分和小分(對手的總得分相加)一起放水。整個比賽過程中,『中間人』自己在草草認輸後,便開始在賽場裡『忙活』起來,把一個又一個相關棋手叫出場去『說話』……於是,這10臺左右的比賽結果非常離譜:此前和趙鑫鑫交過手的5臺棋手,取得了4勝1和的『優異成績』,而此前和蔣川交過手的4臺棋手卻僅僅取得了3和1負的『一般成績』。這樣,在『中間人』精心策劃下的這場趙鑫鑫、蔣川之間的『小分大戰』,趙所『獲得』的小分,要遠遠高於蔣川所『獲得』的小分。
『人情棋』、『默契棋』之類的『讓棋』現象在象棋界其實早就屢見不鮮,但通過中間人斡旋向眾人『買棋』的事還非常罕見。四川隊的援將、中國臺北國際特級大師吳貴臨說:『象棋界發生棋手「買棋事件」並不鮮見,但這種事一般是兩個對局棋手在私下做交易。通過「中間人」來操縱多臺多名棋手「買棋」,這種事我還是第一次聽說。』
據知情者透露,胡慶陽乾這個『中間人』生意已不是第一次了。他所奉職的吉林省棋院由於財政緊張,已經拖欠了他1萬元工資,所以『自暴自棄』而水平下滑的他早就不想在這個省隊呆了,並常常借外出比賽之機做些『中間人』的生意……這些『中間人』的出現,確實會嚴重敗壞象棋界風氣、腐蝕年輕棋手。
疑點
趙蔣曾有協定雙方平分獎金
據中國棋院象棋部主任劉曉放介紹,趙、蔣兩人在接受調查時主動承認,此次大師賽第8輪過後,也就是冠軍產生之前,雙方曾有過一個私下協定:誰在最後一輪賽後獲得冠軍和特級大師稱號,都必須分一半的冠軍獎金(15000元)給對方,而後來如願奪冠的趙鑫鑫也當真實踐了諾言。中國棋協目前為止只認定了這一事實。而對媒體所報道的『趙鑫鑫另外用4萬元向其他相關棋手買棋』一事則未有定論,因為相關棋手對此均矢口否認。趙鑫鑫在給中國棋院的申訴材料中稱,面對『特大』稱號的誘惑,自己的確有些難以把握,做生意的父親趙友增就建議他花點錢給最後一個對手徐超『做做工作』,但徐超拒絕了。據調查,幾乎所有的當事者都堅決否認與『假棋』有染。趙鑫鑫表示,最後一局棋的勝利完全是憑自己的實力取得的,絕對不是『假棋』,更沒有『買棋』之說。他的對手徐超也堅決地稱自己沒有收趙鑫鑫的一分錢,最後一輪也沒有下假棋。
趙、蔣雙方的私下協定看似與買棋無關,其實大有疑點。最讓人不解的是兩人私下約定的動機和目的是什麼?按照蔣川的說法,兩人的關系只屬一般,僅憑著大家都是浙江人就能如此仗義地把獎金分給對方嗎?顯然其中還另有隱情。如果沒有利益關系,冠軍為什麼要給亞軍分錢呢?
據趙鑫鑫說,『私下協定』是蔣川最後一輪比賽前主動向他提議的。因此有一種說法是懷疑蔣川給趙鑫鑫設了套。而更多人分析,情況極有可能是這樣:蔣川非常清楚,胡慶陽這個『中間人』在向自己提出幫助『買棋』不成後,肯定會找趙鑫鑫。這樣,即使自己取勝也不可能奪冠,於是就有了這個提議。而趙鑫鑫一是出於對蔣川的補償心理,二是對最後結果沒有十足信心,也就同意了這一提議,達成『私下協定』。
棋界人士認為,假如趙鑫鑫最後一輪確屬『買棋』,那麼這1.5萬元應當是給蔣川的『捂口費』,無論如何,涉嫌的『黑錢』數額已經從4萬元變成了5.5萬元。
劉曉放認為,他們兩人並非直接對陣來決出冠軍,為何要進行這樣的約定,多少有些令人費解。單純的私人間約定是一回事,但在比賽中進行以金錢為手段,以功利為目的的約定,則要另當別論。不管最終結果如何,就其本身而言,君子協定是不對的。中國棋院會在整個事情調查清楚後依據有關規章作出相應處理。
原因
『特大』好處多有榮譽有利益
一個『象棋特級大師』的稱號究竟能比『象棋大師』稱號多多少好處,到底值不值得花這麼多錢還要冒險去買呢?這可能要從如何獲得『特大』稱號談起。
上個世紀80年代初期,晉級『特大』的條件是,一個棋手必須在全國象棋個人賽中獲得3次冠軍方可晉昇『特大』。由於每屆冠軍基本上被『特大』壟斷,一般棋手很難有機會晉級『特大』,所以之後條件有所放寬,棋手獲得一次全國個人賽冠軍或3次全國第二、三名就可晉昇。1998年晉昇『特大』的標准又放寬為4次全國個人賽前6名。同年,晉昇『特大』的途徑又多了一個,那就是在新增的全國象棋大師冠軍賽中奪冠一次並且勝率達到67%或兩次勝率未達標但奪冠者仍可晉昇『特大』。另外,對原來的全國個人賽4次進前6名者晉昇『特大』的條款又作了修訂,改為3年內兩次獲得全國個人賽第二、三名者可晉昇。目前,全國有『特大』23名,其中男子棋手15名。
初看上去,象棋棋手的各種稱號和圍棋棋手的段位一樣,是一種技術稱號,它僅僅標志著棋手的技術等級。但實際情形並非如此,因為即使後來放寬了昇『特大』的標准,大師要昇『特大』也不容易,比起圍棋來要難很多。更重要的是,圍棋最高的技術等級『九段』已顯得越來越無多少實際意義,但象棋的『特級大師』雖然含金量不如以前,對於一個棋手來說卻仍有不少實際好處。首先『特大』是一個棋手至高無上的榮譽,趙鑫鑫奪冠後就因此成為史上最年輕的『特大』。另外,『特大』比『大師』在經濟方面的『好處』也多了一些,首先是特級大師和大師在省專業隊中的待遇不一樣,更重要的是『特大』可以獲得更多的參加比賽的機會,如各種有獎金的邀請賽一般都只邀請『特大』參加。此外在參加一些非商業性比賽的時候,『特大』可以享受到諸如棋協負責路費或者住宿費的待遇。只有17歲的小趙取得該稱號,這對於他今後的昇學和工作都將起到一定的有利作用。
分析
賽制存在問題臭棋決定好棋
特級大師趙國榮認為,通過一項賽事選出特級大師,這本身就不科學。已獲得『特大』者不參加這個比賽,這說明這個賽事不是全國最高水平。通過大師賽而選出的『特大』,多少有些『水分』。另外,這個比賽的賽制也有漏洞。在最後一輪時,一些棋手因戰績不佳無心戀戰,而他們的勝負又『牽連』著別的棋手的名次,往往這個時候容易出問題。『買棋事件』給中國象協敲響了警鍾,提醒他們在不斷地完善賽制的同時也要整肅賽風。
象棋界1960年正式決定在個人賽中引進『瑞士制』。這種賽制事先安排多輪比賽,比如這次大師冠軍賽男子組定的9輪,即不管參賽選手有多少,按照『強對強、弱對弱、不重復』的原則,每個棋手只打9輪比賽。隨著輪次的遞增,成績好的棋手會積分越來越高,對手也越來越強,他們所坐的臺次也會逐漸靠前,最後的冠軍自然會在第一臺或者比較靠前的臺次中產生(因為有不重復交手的規則)。如果最後一輪比賽出現棋手積分相同,則比較他們的對手分,即去除並列棋手之間的比賽成績外,將其他8輪他們遭遇過的對手的積分相加得到的分值。
『瑞士制』的好處在於棋手沒必要和每個參賽選手過招,卻又保證了水平、成績相近的棋手之間的直接較量,大大縮短了賽程,可謂事半功倍。它的問題在於,由於現在棋手水平比較接近,一旦出現積分並列的情況,對手分的多少將起到決定性作用。在輪次不多的賽程中,這會大大增加隨機性,誰獲得冠軍很可能要取決於坐在最後幾臺(即成績較差)的棋手成績。事實上,下到最後一輪無望取得好成績的棋手往往有心無力,這就給買棋者提供機遇,形成『臭棋決定好棋』的情況。
兼任中國象棋協會秘書長的劉曉放表示,賽事組織及賽制方面有一些漏洞。今年初,協會曾召開過工作會議,著重研究新形勢下的賽事組織及賽制改革問題,並初步決定七八月份出臺一些新的賽制與賽事安排。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