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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足聯21日在愛沙尼亞塔林舉行的全會上通過了一個被稱為『裡程碑式的』決議,目的是逐步抵消著名的『博斯曼法案』給歐洲足壇帶來的翻天覆地的變化。決議要求下屬協會的俱樂部從2006-2007年賽季開始,在參加歐洲俱樂部比賽時,球隊中必須逐步增加本土球員的人數。
歐足聯在決議中規定,從2006-2007年賽季開始,參加歐洲冠軍聯賽和歐洲聯盟杯賽的俱樂部隊25人球員名單中,必須有4名本土球員。而在其後的兩個賽季內,本土球員的人數要先後增加到6名和8名。
歐足聯這一規定只適用於像歐洲冠軍聯賽和歐洲聯盟杯這樣的歐洲俱樂部賽,對下屬52個成員協會的本土聯賽則沒有硬性約束。歐足聯過去幾個月來一直在與歐盟和各國政府、足協、俱樂部、教練團體及有關學術組織進行協商或諮詢,在確保與歐盟以及各國和地區的法律沒有抵觸後,纔推出這一決議的。
協議規定,任何一名年齡在15歲至21歲之間的球員,無論他來自哪個國家,只要他在當地任何一家職業俱樂部接受了三年或三年以上的培訓,就被視為『本土球員』。
歐足聯此舉意在預防歐洲足壇格局的嚴重失衡,避免像切爾西那樣的富有俱樂部用金錢買走眾多優秀球員,在比賽中派出一個全外援的豪華陣容,並且在實力上佔據了明顯優勢。
自1996年『博斯曼法案』生效後,歐洲足壇實行了多年的傳統轉會制度在一夜之間作古,歐盟各國聯賽對參賽外援人數的限制也都基本作廢。於是像AC米蘭、皇家馬德裡、切爾西這樣的富有俱樂部就可以隨意買進大量外籍球員,甚至在比賽中排出全外援的豪華陣容,嚴重衝擊了當地足球後備人纔的培養,影響了意大利、西班牙等老牌強隊在世界杯、歐錦賽等大型賽事中的表現。有識之士一直在呼吁歐足聯采取措施,遏制『金元足球』給歐洲足壇帶來的惡劣影響。
歐足聯在這一決議中說,『培養年輕球員對足球的未來至關重要,每個國家協會的每個俱樂部都應承擔起培養年輕球員的責任,而不應單純依靠購買其他俱樂部培養的球員』。
歐足聯在決議中承認金錢在現代足球中作用重大,但『足球不應是純粹的財力競爭,最終應是體育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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