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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足協換人了,就我對謝亞龍的了解,有這麼幾點比較明確:謝亞龍是體育理論家,也就是社會人文學者。按現在情況來看,保持社會穩定、安定,需要的就是社會人文學者;謝亞龍為人謙虛,願與別人討論問題。春節前,我曾碰到他,他還說節後有些問題要與我討論;謝亞龍對體育活動有一定經驗,搞過活動,但不多。現在他面對的挑戰大於機遇。
我奉勸謝亞龍一句話,要把一件事乾好,一個人絕不行,他不是以救世主的身份去足管中心;但把一件事辦糟,一個人足夠。
人是換人,但中國足球的事情沒這麼簡單。我不認為中國足球的問題是某個人、某個領導的問題,過去是這樣,現在是這樣,在目前體制下,將來恐怕也是如此。當然,個人可能使中國足球某些矛盾趨於緩解或者激化,但個人究竟難以完全主導中國足球的改革。
矛盾呈現和趨於激化時,領導駕馭矛盾的能力在某種情況和某個時段顯得非常重要,你越是想靠個人的權威,即利用手中的『權』去發『威』壓制,想使事態朝著你設計的軌跡發展,時常是適得其反。
競技有自身發展的規律,要靠規律行事。像過去人們強行改造自然一樣,最後自然懲罰了我們,職業足球發展也是一樣。職業聯賽是一種商業性比賽,商業比賽延續政府的管理和操作模式,開始的時候只能如此,因為中國的改革,至少在城市范圍內,是自上而下的。但任何市場化的改革都不能永遠停留在自上而下的階段,因為,商業比賽的目標是與政府職能的性質相悖的,謝亞龍千萬不能有自己是什麼行政級別,實行行政『統治』的想法,那麼路只能越走越窄。
職業聯賽中政府管理機構的位置沒有擺對,職業俱樂部現代企業的治理還未能完全實現,這兩個有悖發展規律的疊加,自然使中國足球改革陷入困境。改革陷入困境,如何能發展。因此,中國足球的水平總是在衝出亞洲中徘徊。要實現2008年的目的,不抓改革是不行的。亞龍不可不思。
再回到中國足協的問題上來。我說過中國足協的問題是體制和機制問題,也就是說這首先是一個政治問題,而不完全是技術問題。中國足協現在確實需要有一位得力的領導出來收拾一下局面,這恐怕是不少人的意見,不能說錯。但我不喜歡『掌門人』的提法,應該是執行官更好,掌門人有世襲的意味。
問題是用什麼方式辦法確定中國足協的第一任責任人。根據我國現行的體制是委派制,民主選舉只是走個形式而已,而國際上的習慣做法是民主選舉競爭當選。因為國際上認為單項運動協會是一個自願的社會結社,那麼究竟哪種辦法更好呢?這就涉及對民主的認識了。
贊成民主制度者的論據是民主具有保護性,合法性,教育功能,有利於發展經濟。不贊成徹底民主制度者的論據是民主易使利益集團定格化,易造成政治上不穩定,難以產生高素質領導和民主與經濟發展沒有正關聯關系。這樣西方就產生了波利比奧斯混合政體論。
我想說的是中國足協的體制,混合政體可能實用。首先要有好的『執政官』,能做出決定,『執政官』還是上級指派制為好,個人可以競爭上崗,但體育總局根據它的目標和觀察確定人選,也可以更換人選,因為靠民主投票難以保證選出最優秀者;另一極是執委會,執委會應由代表涉及足球各相關方利益的代表人組成,他們對執政官起幫助和約束作用,執委會人選不宜全部指派,可以民主推舉一些人進入;再有一極是全員代表大會和輿論的監督,它真正體現了平民大眾的意志。這三極的有效合作就能保持中國足球的持續穩定,在穩定的基礎上纔能逐步發展。
這也是我由足協領導換人想到的對所謂『掌門人』制的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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