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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底在香河舉行的中超聯賽二次年會期間,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將召開全體會議,對中國足協此前頒布的《紀律處罰辦法》進行修訂,並利用會議期間各地方俱樂部和地方會員協會都出席年會的機會,正式下發《處罰辦法》。
由於紀律委員會中的地方會員協會的秘書長大多將出席中超二次年會,由於此前紀律委員會已經對相關的處罰條令進行過研究,因而紀律委員會委員將對修改後的條令統一再度進行審核,如果沒有其他異議將直接通過。
據悉,新修改的內容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對球隊罷賽、故意棄權等行為,將直接予以降級或取消注冊資格的處罰;二是凡經道德與公平競賽委員會認定存在著『賭』、『假』、『黑』、『關聯關系』等行為,將一律給予取消其從事足球活動資格或責令『關聯關系』俱樂部降級直至開除聯賽的處罰;三是聯賽各類工作人員或球隊教練、隊員等人員對球迷有不尊重、不禮貌行為,造成嚴重社會影響者,將直接停止其本賽季參加足球聯賽工作的資格;四是針對目前地方俱樂部欠薪情況嚴重的現實,凡經相關聯賽委員會認定某俱樂部違反工資獎金發放規定,或欠薪超過三個月者,給予該俱樂部罰款並扣除聯賽積分;如果俱樂部在新賽季注冊前仍拖欠工資獎金的,將不予辦理注冊。這些新修訂的內容很多都是根據去年聯賽中出現的一系列不良行為而作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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