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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下午,張海發布了3點聲明和4點要求後對記者說,他要的,只是做足球。
張海說,他希望能把足球隊拿回來。如果李志達滿足不了這4點的要求,他就有權把球隊收回。記者問:你是不是願意單獨支付球隊需要的所有費用?張海肯定地回答:『是』。記者又問:那麼,你准備支付的費用是多少?張海說:『1.4個億,所有費用都由我來挑。』
在健力寶集團和俱樂部的股份裡,張海雖然是第一大股東,但只佔40%的股份。對此,張海說,其餘兩位股東已經聲明委托李志達了,不管俱樂部的事了。因此,他決定要李志達提出,並願意承擔所有費用。『他不做,我來做。15日前所有的錢都我來發,欠集團的錢我來還,基地的事情我來聯系,所有的事情都我來做。』
為什麼要在這個時候對李志達提出這個要求呢?張海說,主要是時間不夠了。注冊日期臨近,2月13日A3,現在不搞掂內外援,時間肯定來不及了。
『如果事情的發展不像你想象得那樣順利,你會怎麼樣呢?』記者問。『那我只能轉向其他方向了。總之,我搞足球的決定很堅定,當然,不僅僅是要在足協面前維護我投資人的「面子」,前一陣足協在看了那份聲明後,很有點幸災樂禍……』
張海說,自從健力寶集團『轉讓』後,俱樂部隊就一直處在動蕩之中。由於李志達的股權轉讓工作沒有進展,盡管他們接手了健力寶隊,並且注入了首批資金,但三水市政府在這方面的態度並沒有轉變,這使得後續工作難以保證。球隊今年的真正走向應該是什麼,誰也說不清楚。李志達對球隊的『擁有』態度能夠支持多久,張海在後面的步步緊逼能否見效果,一切都要看事態的發展而定。但是從張海的態度上看,他似乎非常堅決,而且准備一人買下全部股份。
當然,對於『萬一』,張海也有自己的打算。他說,他已經有了至少二個目標,如果接手深圳隊不行的話,他馬上會轉而尋找另外的目標。同時張海透露,這兩個目標已經有了一定的意向,不過,他不願意談及具體的對象,只是表示,今年做足球的決定,不會變。
『大概是什麼時間纔能定下來?』記者追問。
『不會很長,就在這幾天吧。』張海說。
3點聲明與4點要求
第一本人作為三水正天?深圳足球俱樂部90%股東 的第一大股東提出以下四個要求:
1、希望李志達先生履行諾言,於1月15日前補發全部6500萬工資獎金;
2、歸還深圳足球俱樂部從本人以及本人代理人處所有借款,不低於600萬;
3、按照規定,中超俱樂部必須擁有自有產權的訓練基地,請李志達先生盡快解決俱樂部訓練基地產權問題,並完成其土地證的變更手續;
4、歸還俱樂所欠健力寶集團的1.4億元借款和利息。其中收購球隊費用5000萬,03年開支7000萬,04年開支2000萬。
如果李志達先生不能完成以上要求,本人作為三水正天的第一大股東可以承擔以上責任:1月15日完成第1和第2條,30天內完成第3和第4條,並退還李志達先生已投入的所有資金。如果李先生依然回避,本人將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其責任。
第二根據深圳足球俱樂部公司章程,所有董事會均應由董事長召集,本人作為董事長從未召集過類似會議,但李志達卻代為履行了諸多董事長責任,本人要求他對此期間所做的重大決定向本人作出解釋並承擔相關責任。
第三對其主使的對我本人的人身攻擊,以及涉嫌損害他人名譽和商業信用罪,本人要求李先生在本人指定媒體刊登道歉信,否則將采取法律手段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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