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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份,菲爾普斯從雅典奧運會上凱旋,故鄉的《巴爾的摩太陽報》記者考沃德在歡迎他的『菲爾普斯節』上,問過他有關綽號的問題。考沃德形容菲爾普斯的反應是:『什麼都沒有。一片沈默。是你聽到醫生說「X光照片顯示上面有個病灶,有點麻煩」那種沈默。』或許對於菲爾普斯來說,他需要的不是綽號,而是一個『2004年最佳新人』的封號。
還有誰比這個19歲的年輕人更適合『年度最佳新人』的稱號呢?如果不是年輕,他不會在奧運會前輕狂地和泳衣制造商SPEEDO簽下合同:如果拿7塊奧運金牌,就能得到100萬美元的巨額獎金。
這為他帶來了媒體的聚焦,也讓他飽受了索普等泳壇『老人』的譏諷。但就在這種壓力下,他打破了1項世界紀錄,4項奧運會紀錄,奪取6塊金牌和8塊獎牌。他雖然沒有追平泳壇傳奇斯皮茨在1972年慕尼黑奧運會上創造的7金歷史紀錄,但斯皮茨在慕尼黑只游了13場,菲爾普斯加上預賽等卻在7天內總共游了17場。
奧運會上,菲爾普斯最閃光的時刻不是他任何一次率先觸壁,而是他在4×100米混合泳接力中的高風亮節:他作為世界上最好的蝶泳選手,卻把出戰決賽中蝶泳那一棒的機會讓給了沒有贏得一塊金牌的隊友克羅克。不要忘記,正是克羅克在此前一次4×100米接力中表現不佳,纔讓菲爾普斯失去了一塊意料中的金牌。
而如果不是因為年輕,菲爾普斯也不會在臨近歲末的時候又犯下了錯誤:11月4日,他在馬裡蘭州薩爾斯博裡地方闖了紅燈後,被警方發現他酒後駕駛,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0.08%(正常人是0.003%)。更糟的是,馬裡蘭州合法飲酒的年齡限制是21歲,菲爾普斯犯了雙重罪名。
盡管此事給菲爾普斯的金童形象涂抹了污點,但卻讓他的人格更豐滿:至少他不是媒體和贊助商塑造出來的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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