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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治郅、姚明、巴特爾開創了中國籃球運動員留洋的新世紀,可同時他們也留下了一些尾巴。三大中鋒之後,幾乎每個獲得留洋機會的中國球員都會碰到一個問題——籃協會不會放人?
為了使留洋的標准更為明朗,中國籃協日前制訂了一個《中國籃球協會運動員涉外轉會管理暫行辦法》,以期規范球員的涉外轉會工作。
辦法中規定,只有符合以下四個條件的球員,纔可以申請涉外轉會:
(一)在中國籃協注冊且男子已年滿22周歲,女子20周歲。(二)與俱樂部所簽合同到期,或仍在合同期內,但俱樂部同意提前終止合同。(三)代表國家隊(不包括U20、U18國家隊)至少參加兩次亞洲以上級別正式比賽;(四)地方體育主管部門推薦。
從這四項要求來看,環視目前國內幾名有希望到國外打球的球員,薛玉洋、莫科、易建聯和劉煒,符合要求的就只有劉煒了。先不說各俱樂部會不會放行,要求中的第三項就是一個巨大的門檻,先提被NBA掘金隊看上的薛玉洋,他雖然曾兩度入選國家集訓隊,但並沒有代表國家隊參加過任何一次亞洲以上級別的正式比賽,亞錦賽、奧運會,薛玉洋最後時刻都擦肩而過。
同樣不符合這項要求的還有八一隊的莫科和廣東隊『希望之星』易建聯。莫科和易建聯都只代表中國男籃參加過今年奧運會這一國際級別正式比賽,之前參與的『鑽石杯』都只能算熱身賽,算不上正式比賽。
此外,易建聯在聯賽秩序冊上注明的是『1987年出生』的,按照第一項要求,年僅17歲的易建聯要想去NBA,至少還要在國內等上五年。
從中國籃球的現狀來看,這些要求有不合理的地方,暫行辦法還有待斟酌。中國國家隊本身參加的國際級別的正式比賽就非常少,要符合規定中的第三項,那球員即使是各方條件成熟,還得在國內苦等國家隊有打國際比賽的機會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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