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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建生B瓶尿樣的檢測,16日在國家體育總局興奮劑檢測中心進行,檢測耗時整整一天。當天下午的化驗結果在所有人的意料之中,B瓶尿樣呈陽性,這意味著劉建生服用違禁藥品已成事實,接下來便是如何對其進行處罰的過程。
檢測人員:這是頭一次
16日上午,中國足協技術部官員曾丹與遼足總經理助理郭繼榮都來到總局檢測中心,與檢測人員一起開啟B瓶尿樣,而當事人劉建生沒有出現在現場。據了解,足協曾想通過遼足找到劉建生檢測B瓶,但是遼足方面最後的答復是『沒能聯系到劉建生本人』,郭繼榮到京後頭天深夜還在努力尋找劉建生,但是劉建生卻如人間蒸發了一般沒有出現在人們的眼裡。
總局檢測人員把寫有收集尿樣時間以及俱樂部和劉建生簽名的B瓶尿樣打開,開始化驗,據在場的人員透露,檢測過程則跟A瓶初檢程序相同,把所有檢測項目都做了一遍,按照規定對A瓶檢測呈陽性的物質做了兩次檢測,因此整個用時較長,直到下午5點,檢測結果纔出來。
下午檢測工作人員把檢測單交到了曾丹和郭繼榮手裡,在尿樣中有兩種物質呈陽性反應,分別是苯丙安和甲基苯丙胺。據總局檢測人員的介紹,這兩項物質均為中樞神經興奮劑用藥,其中苯丙胺是大麻制品主要構成部分,甲基苯丙胺則是常說的『冰毒』,從檢測結果來看,劉建生應該是尿檢的頭晚服用了大麻制品以及冰毒用品。據檢測人員的說法,『苯丙安和甲基苯丙胺兩項呈陽性在我們這裡還是頭一次檢測出來』,或許這只可能是在娛樂場所濫用毒品纔能出現這樣的結果,但沒有劉建生的解釋這只能是揣測。
處罰可能成為一紙空文
目前關於劉建生的具體處罰還沒有結果,但是處罰程序已經有了眉目。曾丹16日下午回到足協後,把結果向閻世鐸做了匯報,根據足協的安排,足協將於17日上午研究對劉建生的處罰結果,由於馬成全還沒回到北京,處罰結果將由曾丹與李東昇以閻世鐸等留守北京的官員開會研究。
一名足協官員向記者介紹了關於劉建生服禁藥的處罰程序,『這是足協與總局方面經過協商後確定的處罰程序』,17日足協將在研究會後,拿出一個初步意見,交給總局反興奮劑管理中心,同時中心將拿出自己的處罰意見,合並後反饋給足協,然後報總局批復後公布,按照這個程序,處罰結果不會很快出來,『程序較多,處罰結果會履行完所有程序後纔公布,因此需要一段時間。』
記者也從總局了解到,『這是總局跟各項目管理中心今年剛剛確認的興奮劑處罰程序』,今年3月1日正式開始頒布實施《反興奮劑條例》中,第46條規定『運動員違反本條例規定的,由有關體育社會團體、運動員管理單位、競賽組織者作出取消參賽資格、取消比賽成績或者禁賽的處理』。一名足協官員也表示:『首先是足協作為競賽組織者作出初步決定,之後還要同總局興奮劑檢測中心合並作出最終決定。』
現在足協以及反興奮劑中心的官員們都表示會對劉建生的處罰會『按章辦事』,禁賽一年是最起碼的結果,另外還需要加上對遼足俱樂部的處罰。一名足協官員表示:『服用的藥品過程以及途徑,需要得到當事人的說明,現在劉建生不能作出說明,也沒有通過俱樂部作出解釋,這對他很不利。』據了解,劉建生在得知藥檢呈陽性後,已經表示退役了,因此這次處罰決定很可能成為一紙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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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興奮劑委員會:劉建生B瓶檢測結果呈現陽性
11月17日,按照劉建生本人的申請,對其B瓶尿樣進行檢測,結果瓶檢驗結果與A瓶一致呈現陽性,此結果一經確認,劉建生肯定將受到嚴厲的處罰。以下為中國奧委會反興奮劑委員會辦公室的通知全文:
遼寧足球俱樂部中譽隊運動員劉建生在2004年9月26日的賽內興奮劑檢查中,A瓶尿樣呈苯丙胺和甲基苯丙胺陽性。後經運動員申請,在運動員委托的俱樂部代表和中國足協代表的監督下開啟B瓶。經檢測B瓶結果與A瓶結果一致。
為此,確認劉建生在2004年9月26日的興奮劑檢查中呈苯丙胺和甲基苯丙胺陽性。
中國奧委會反興奮劑委員會辦公室
200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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