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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奧會馬術比賽選手是由視力障礙、腦癱、截肢或身體其它部位障礙的運動員組成的。殘疾人馬術運動始於上世紀七十年代,1996年亞特蘭大殘奧會馬術正式成為殘奧會比賽項目。2004年雅典殘奧會馬術比賽將於9月21日至26日在馬可波羅奧林匹克中心進行,屆時將有來自27個國家的68名運動員參賽。本屆殘奧會上我國未組隊參賽。
功能分級:
殘奧會馬術運動員,是按照身體損傷程度和局部功能障礙劃分為:輪椅Ⅰ、Ⅱ級運動員;肢體殘疾Ⅲ級運動員;視力殘疾Ⅳ級運動員。
比賽項目:
殘奧會馬術比賽分為個人賽和團體賽,包括個人錦標賽比賽和盛裝舞步比賽。個人賽分四個等級,團體賽無等級差別。
個人錦標賽比賽中,5位裁判員對規定動作按固定的順序,根據騎手騎馬時馬的平衡、節奏、協調和准確度,在0-10分之間評分,最終以裁判員所給的平均分由高到低進行排名。盛裝舞步比賽是按照音樂來設計的。騎手自由設計自己想要展示的動作,但必須完成規定動作。
團體比賽,一個隊可由三至四位騎手組成。根據每位騎手和全隊得分來確定成績,有四位騎手的隊,會刪除最低分。
場地裝備:
殘奧會馬術比賽的場地由沙子鋪成。場內設有計分器和圍欄,同時擁有290個面積為14平方米的室內馬廄。
部分特殊規定:
比賽按照國際殘奧會馬術委員會和國際馬術聯合會(FEI)的規則進行。男、女騎手均可以參加個人錦標賽比賽和盛裝舞步比賽兩種。團體賽中,每隊至少有一名Ⅰ級或Ⅱ級的運動員參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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