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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帆船運動的選手是由截肢、腦癱或盲人運動員組成的。1996年帆船作為表演項目第一次進入殘奧會,2000年成為殘奧會正式比賽項目。2004年雅典殘奧會帆船比賽將於9月18日到23日在Agios Kosmas奧林匹克帆船運動中心舉行。共有來自20個國家的75名運動員參加本次殘奧會。我國未派隊參賽。
功能分級:
按運動員的運動功能,分為1-7分,7分運動員運動能力最強。在三人帆船比賽中,三名運動員的分值總和不能超過14分。
比賽項目:
帆船比賽分為單人帆船賽和三人帆船賽。所有選手在起點一同出發,先到者為勝。比賽成績用分值表示,第一名得一分,第二名得二分依次類推,得分最低的選手獲得金牌。
場地裝備:
1、帆船場地由浮標圍成,比賽圍繞浮標航行。由於可能受到天氣影響,組委會負責及時對浮標的位置進行相應的調整。2、單人帆船長4.1米,重260千克。3、三人帆船長7米,重950千克,且有一條龍骨。
部分特殊規定:
1、在開始比賽後4分鍾後,選手仍沒有超越起始線,將被視為棄權。
2、比賽前超越起始線,將被取消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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