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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殘奧會力舉比賽的運動員,一般是脊髓損傷、腦癱和肢體殘疾的傷殘人士。這個項目最早出現在1964年日本東京殘奧會上,當時被稱作"臥舉",僅有脊髓損傷的男運動員參加。2000年悉尼殘奧會上首次增加了女子比賽。目前,全世界共有109個國家開展這項運動。
2004年雅典殘奧會力舉比賽將於9月20日至27日在Nikaia奧林匹克大廳舉行。屆時將有來自世界71個國家的160名男運動員和80名女運動員參賽。我國運動員多次在世界大賽中創造出優異成績,並保持著較高的水平,內蒙古運動員邊建欣、李瑞芳,江蘇的傅桃英等至今保持著六項女子世界紀錄;江蘇的張海東保持著男子75公斤和82.5公斤兩項世界紀錄。此次中國隊共派出男、女10名運動員參加雅典殘奧會的力舉比賽,其中張海東、邊建欣、李瑞芳等運動員都具備奪牌實力。
功能分級:
參加力舉比賽的運動員,以下肢殘疾為主,必須達到截肢、腦癱及其他肢體殘疾的最低分級標准,纔能具備參賽資格。
比賽項目:
力舉運動員按體重劃分為男、女各10個級別,每個級別的比賽都直接進入決賽。每位選手有三次試舉機會,允許第四次試舉,但只作為記錄,不計入最後成績。每次試舉所增加的重量必須為2.5公斤的倍數,在試圖破記錄的情況下必須是0.5公斤的倍數。
運動員參加比賽的動作必須采用國際殘奧會承認的方式,運動員平躺在長凳上,雙手握杠,虎口相對,將杠鈴從支架上推起,兩臂伸直,保持靜止,當裁判發出"開始"口令後將杠鈴降至胸部,並有明顯停頓,然後雙臂同時用力將杠鈴舉至兩臂完全伸直,保持靜止穩定狀態,在裁判發出"下"口令後,將杠鈴平穩地放回到支架上。
裝備:
力舉比賽的器材裝備由力舉凳、支架及支架調節設備等組成。其中長凳必須堅固結實,為運動員提供最大的穩定性保障。長度為2100毫米,寬度為610毫米,但靠近運動員頭部一端705毫米的地方寬度為305毫米。支架的高度不得低於770毫米,不得高於1000毫米,兩個支架間距離為1100毫米。
部分特殊規定:
1、稱量體重時截肢運動員須附加體重。
2、運動員平躺在力舉凳上進行比賽。
3、比賽時,橫杠須觸及運動員胸部並有明顯停頓後,方能進行上舉。
4、在試舉過程中,運動員頭部、肩部、臀部、足部不能離開凳面。
5、兩臂伸展不均、上推過程中橫杠有下降,或試舉過程中,杠鈴觸及支架均視為犯規。
6、在試舉過程中,兩手在橫杠上側向移動,即改變握距,也視為犯規。
7、橫杠觸及胸部後,利用杠鈴下沈或借助胸部反彈完成動作視為犯規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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