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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了這場比賽,足協將頒發總額80萬元的比賽獎金。』在中國和伊拉克隊比賽結束後,有媒體公布了足協副主席楊一民在賽前准備會上的這條講話內容。昨天下午在北航的足球場邊,記者采訪了楊一民,他承認說過這樣的話:『這個獎金的數目不是隨便說出來的,而是早就有的,是按照規定走的。以前中國隊參加大賽的時候也說過,不是這次比賽纔說的。』
80萬元只是四強獎金
根據記者了解,所謂的80萬元獎金並不是單場勝利的獎金,而是中國隊殺進亞洲杯四強的獎金。在亞洲杯前,中國足協給國家隊以及主教練哈恩本人定下的目標就是殺進四強,並隨之有不同的獎勵。
哈恩則會根據他當初與中國足協簽訂的工作合同得到全額的工作獎金以及續簽合同到2006年世界杯預選賽結束的權利。
那麼中國隊如果戰勝伊朗隊進入亞洲杯決賽,獎金會是多少呢?如果最終奪冠,獎金又會是多少呢?對此楊一民沒有直接回答,他只是說:『這個是有文件的,我們會按照文件辦事。』
足協發錢要看影響
根據體育總局的文件,實際上單項體育協會的國際大賽獎金不由國家體育總局頒發,而是在單項體育協會報批後,由單項體育協會根據比賽的影響和創造的效益進行下發。
比如男籃在獲得亞洲冠軍的同時還獲得了奧運會的入場券,因此他們每人得到了大約3萬元到5萬元不等的獎金。女足1999年奪取亞洲冠軍的時候,獎勵不過是吃一頓麥當勞,而今年在日本得到奧運會入場券的獎金是足協發給每人2000美元(約合16400元人民幣)。
當然男足奪冠的獎金不能和女足以及男籃相比,其影響力要更大一些,但是從目前的情況看,也不會高於奧運會金牌的8萬元人民幣標准。
『奧運會馬上就要開始了,現在說亞洲杯的獎金顯然對足協的工作並不是很有利,還是低調一點的好,否則難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煩。』昨天晚上足協內部的一名工作人員對記者提到了這個懮慮,在體育總局裡,足協是少有的幾個走進市場能自己贏利的肥水衙門,成績不好還發錢不少,早就遭到了人們的詬病,『要是在經濟上不穩重,難免會把好事辦成壞事。』
北京市組委會出大頭
實際上,足協給隊員們的獎金是出在北京市組委會身上的。在把北京市亞洲杯票務以2000萬元賣給中體競賽集團後,北京市足協秘書長張衡就向中國足協許諾了4個檔次的國家隊獎金。分別是小組出線270萬元,四強370萬元,半決賽470萬元,決賽570萬元。這筆錢將從2000萬元球票款中出,是北京市組委會給中國隊的一個獎勵。
按照國家體育總局1996年頒發的《社會捐贈(贊助)運動員、教練員獎金、獎品管理暫行辦法》,社會組織給運動員、教練員及其他有功人員的獎金以不低於70%的比例發放。但是由於北京市組委會的錢並不是以贊助的形式交到足協的,所以國家隊的獎金支配權實際上在足協手裡。這從北京
市組委會四強獎金有370萬元,而到隊員那裡只有80萬元可見一斑。
額外贊助肯定少不了
不過,這並不是說國家隊奪取亞洲冠軍的獎金就到此為止了。根據以往經驗,在奪取冠軍後,一些商家乃至和中國足球一直都有密切關系的中國香港老板也很可能跟進進行獎勵,而這些獎勵的數額當在百萬計。這些錢的分配將會根據國家體育總局1996年頒發的《社會捐贈(贊助)運動員、教練員獎金、獎品管理暫行辦法》執行。
只是這些錢的下發將會經歷一個漫長的轉賬、審批過程。2002年中國隊參加世界杯的獎金和出場費到2003年8月份纔發到隊員的手中,所以亞洲杯的獎金也要至少拖上半年纔會打到這些球員們的銀行卡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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