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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23日下午舉行全體會議,聽取關於2003年中央決算的報告和關於2003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等。受國務院委托,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報告了2003年度中央預算管理、中央基本建設預算管理、中央其他部門預算執行、稅收征管、專項資金管理使用、財政資金投資效益、金融機構資產負債損益等方面以及原國家 電力公司領導班子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關於預算管理問題
用奧委會資金建設職工住宅
【案例】在這份對2003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中,中央預算管理、中央基本建設預算管理和中央其他部門預算執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一些案例歷歷在冊:
★1994年,原國家計委批復同意所屬宏觀經濟研究院等7個單位聯建科研辦公樓,辦公樓建成後,原國家計委將其中部分面積用於出租,2001年至2003年共收取租金3285萬元,用於機關離退休乾部醫療費超支等。發展改革委應對出租房產進行清理,報國管局研究處理。
★國家林業局調查規劃設計院等4個單位編造、變造7份『林業治沙項目』貸款合同,套取財政貼息資金415萬元。
★1999年以來,國家體育總局動用中國奧委會專項資金1.31億元,其中用於建設職工住宅小區1.09億元,用於發放總局機關工作人員職務補貼和借給下屬單位投資辦企業2204萬元。
★2003年,國防科工委共分配預算資金162.1億元,年初預留62.91億元,預留比例達38.8%;科技部在年初分配預算資金時,將科技三項費用17.01億元全部預留,直到當年8月至11月份,纔采取追加的方式批復到有關地方和部門。
【分析】李金華說,中央預算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有:預算外資金清理不徹底;部分資金使用脫離地方政府、人大的管理和監督;一些作法影響部門預算的真實完整;部分專項轉移支付管理仍不夠規范。中央基本建設預算管理中也存在部分中央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按基數法分配,不夠合理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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