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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稱孩子被姚健的小客車撞死
18日記者獲悉,因自己的小客車與一出租車發生車禍、撞死一瑞典乘客,國安隊員姚健被卷入一起巨額民事賠償案中。
本月初,一對瑞典籍老夫婦委托律師來到海淀區法院,狀告八一體工大隊乒乓球隊教練張勇和北京國安足球俱樂部足球門將姚健及北京市萬泉寺出租汽車公司,要求三被告賠償財產損失及精神損失費262304.98元。
原告訴稱,2003年7月26日,二原告之子乘坐北京市萬泉寺出租汽車公司的出租汽車與由被告張勇駕駛的、所有權屬於被告姚健的小客車相撞,造成原告之子死亡。經交管部門進行責任認定,萬泉寺公司的駕駛員和張勇負有同等責任,原告之子不負事故責任。昨天記者了解到,此案已因管轄權問題移送到北京市一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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