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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進行的中超商務工作會議上,中國足協公布了暫行的中超聯賽商務開發中有關產品類別保護的規定,圈定了19類商品為中超聯賽『統一招商產品』種類和范圍。為了明確這19類商品的贊助商在中超聯賽的商務利益,中國足協還發布了和這些贊助商產品衝突的29家著名企業名單,把這29家企業隔離在中超商務之外。
足協列出『隔離』名單
中國足協確定的19類商品保護類別是:運動服裝、啤酒、軟飲料、輪胎、短信、照相器材、汽車、視頻音頻、計算機、因特網、計時裝置、家用電器、移動電話、服裝、乳制品、重型機械設備、游戲機、航空公司、農產品。這19類商品就是納入中國足協中超聯賽整體商務開發計劃的『統一招商產品』。中國足協要求聯賽推廣商福特寶公司和各支中超俱樂部對這19類產品嚴格實行獨家保護和排他性商務管理。『統一招商產品』的獨家保護范圍和內容是:中超聯賽三級贊助商(主贊助商、指定贊助商、指定供應商)的招商和開發;中超聯賽比賽場地內外廣告和相關宣傳推廣活動;球票正背面廣告;中超聯賽新聞采訪背景板;中超聯賽轉播畫面和電視廣告;中超標志產品開發等。排他性商務管理的期限原則上是三年(2004年到2006年),汽車和啤酒為五年(2004年到2008年)。
中國足協還特別頒布了一份29家著名企業的名單,這些企業被視為其所生產的主要產品是與『統一招商產品』相衝突的:Samsung三星、Panda(熊貓)、NOKIA(諾基亞)、Kejian(科健)、Motorola(摩托羅拉)、Hisense(海信)、Sony-Ericsoon(索尼愛立信)、Capitel(首信)、Alcatel(阿爾卡特)、ZTE(中科電信)、NEC、Haier(海爾)、LG、CECT、Kyocera(京瓷)、Putian(普天)、BIRD(波導)、Daxian(大顯)、TCL、Tianshida(天仕達)、Amoisonic(廈新)、Rona(若華)、Eastcom(東信)、Top(托普)、Konka(康佳)、SEP、Soutec(南方高科)、DaTang(大唐)、PTMC。中國足協明確要求,這29家企業或公司不得以任何名稱或名義為任何中超聯賽俱樂部隊冠名,也不得在任何中超聯賽俱樂部隊的正式比賽服和訓練服上(包括胸前、背後和衣袖)出現這些企業或公司的名稱或品牌。隔離上述品牌,顯然是保證尚未正式簽約的主贊助商西門子移動的利益。
球隊招商門檻提高
而在這29家企業之外的產品也包括移動電話的企業或公司,要出現為中超俱樂部隊冠名或者在比賽服和訓練服(胸前、背後、衣袖)上展示該企業名稱或品牌,則需要滿足兩個條件:第一,該公司擁有俱樂部50%以上(包含50%)的股份;第二,必須在企業名稱後加『統一招商產品』之外的產品名稱。
生產或產品中有照相器材、視頻音頻和家用電器產品的企業,各中超俱樂部可以在主場比賽場地發布這些企業的廣告,但也必須在企業名稱後加上『統一招商產品』之外的名稱。
中國足協還明確要求,各個俱樂部主場內場已有的和19類『統一招商產品』衝突的廣告等,必須在中超聯賽的比賽日當天撤除或者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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