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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足協早在去年11月就同意為國家隊臨時增補一名外籍守門員教練,但緣何直至1月5日纔把工作邀請函發給尼科呢?這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或者說是唯一問題,就是一個『錢』字。
去年美國拉練期間,尼科從比利時趕到美國純屬『義務幫忙』,他在美國期間除了與國足一起食宿、往返機票由負責運作國足美國之行的中介公司負責之外,沒有補助和收入。但如果此次中國足協再希望尼科來協助國家隊的工作,就不可能不付分文了。但一個很現實的問題是,尼科的費用該誰給?給多少?事實上,早在美國拉練結束後,阿裡·漢就有意讓尼科直接跟隨隊伍返回北京,成為中國隊教練組成員之一,但礙於『錢』的問題,這一計劃只能流產。
當初,中國足協在聘請阿裡·漢和德揚時就已經支付了不低的費用,而這筆費用來自福特寶公司運作的『中國之隊』項目。由於『中國之隊』項目的收入來源有限,今年又是中國足球『預選賽年』,各支隊伍都等著錢花。如果國家隊為新聘請一名外籍守門員教練而再從這個項目中拿出一筆專門的費用,則整個費用預算將更加緊張。
去年聖誕節前後,國內諸多媒體都報道了這樣一則消息,稱阿裡·漢開始像前任米盧那樣開始『走穴』了,成為韓國一家電子公司某活動的代言人。不知情的人認為阿裡·漢『想錢想瘋了』,『東亞四強賽剛輸球,自己就忙著掙錢去了』。但很少有人知道,阿裡·漢其實是在為足協解決經費方面的難題,以便尼科能夠順利到中國來幫忙。
按理,『中國之隊』項目的主贊助商是一家電子公司,而阿裡·漢代言的是韓國的一家電子公司的產品,從福特寶公司與中國之隊主贊助商所簽訂的合同來說,阿裡·漢的舉動有違約之嫌。但是,無論是福特寶公司還是中國足協,在阿裡·漢代言韓國那家電子公司的產品後均沒有公開發表任何意見,很重要一點就是,阿裡·漢根據與中國足協所簽訂的合同規定,把代言這家韓國電子公司的收入上交到了足協和福特寶公司手中,然後,福特寶公司和中國足協用阿裡·漢通過代言所掙來的錢再去支付聘請尼科的報酬。這也是為什麼有關尼科到中國隊協助工作的事宜現在纔成行的原因,因為阿裡·漢所代言的產品在去年聖誕節前纔推出,之後又趕上元旦休假,有關代言的費用最近纔得到了落實。
阿裡·漢本人曾表示,其實他不是很願意參與『走穴』之類的事情,因為『現在球隊還沒有任何成績』,但這次之所以破例,完全是從球隊的整體出發,希望國家隊能夠以一個全新的面貌出現在世界杯預選賽上。對於外界盛傳其『走穴』不斷的報道,阿裡·漢說:『我清楚自己該乾什麼,那些寫報道的人好像從來沒有人問過我這方面的問題。我想,CFA?中國足協 最清楚我乾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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