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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足協在對明年中超聯賽各俱樂部的外援總轉會人次和上場人數作出修改後,22日又對明年各級聯賽的外援轉會辦理時間進行了重大改變,將過去每年7月20日前均可進行外援注冊和引進的做法,修改為每年設立兩個外援轉會期,分別為中超和中甲聯賽開始前及中超和中甲聯賽第二循環比賽開始前一個月。
中國足協對外援轉會期的設立,顯然是使中超聯賽同歐洲五大聯賽在轉會制度上相接軌的一種做法。因為歐洲五大聯賽在外援轉會時間方面,都是在每個賽季設立兩個轉會期,一個是聯賽開始前的夏季轉會期,另一個則是聯賽第二階段開始前的冬季轉會期。
中國足協有關明年中超相關規定的政策出臺後,在外援轉會方面扮演相當關鍵角色的國內經紀人對此舉非常認同,認為這是足協在規范國內外援轉會市場的一個非常好的舉動。曾為國內俱樂部引進基裡亞科夫、蘭普蒂、阿尤等著名外援的經紀人王本森先生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過去中國足協在外援轉會期上只有一個籠統的時間約定,有些俱樂部借機無限期地對經紀人推薦的外援進行試訓和更換,這不僅不利於各俱樂部挑選高水平外援,而且使一些高水平的外援被國內俱樂部錯過,這其實也是對中國足球國際形象的一種損害。現在外援轉會期的設立,可以讓球隊在挑選外援時更慎重,避免一些沒必要的資源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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