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當今的足球賽事對越位判罰的爭議越來越大,對於可判可不判的越位,應該向有利於攻方的原則判罰還是有利防守一方?為此,國際足聯也並沒有等閑視之,正在采取積極的對策。國際足聯關於越位規則新的指導方針是:應該給前鋒更大的自由空間,所謂進攻隊員的隊友『妨礙(乾擾)比賽』的爭論也應該畫上一個句號了。
國際足聯的新精神是在最近致各成員國足協的信函中發布的,實際上,這些新精神並非是對現有越位規則的改變,而只是對有關越位判罰尺度具體實施准則的局部微調。
越位規則新精神的直接效果是,結束了沒有接觸到皮球或者直接阻擋對方隊員視線(或移動)的球員被判越位的可能性。換句話說,當一名進攻隊員並沒有直接參與到一次進攻配合中的時候,是不應該被舉旗示意越位的。
以前,足球比賽關於越位的規則是這樣陳述一名處在越位位置的球員是否越位的,唯一的尺度是他是否『通過如下方式參與了一次有效的進攻:乾擾比賽、妨礙對方隊員正常比賽、從越位位置獲得利益』。
現在,越位規則的陳述更加准確,『乾擾比賽』意味著『接觸到隊友的(有意)傳球或(無意)觸球』,『妨礙對方隊員正常比賽』被定義為『阻止對方球員踢球或者踢到皮球的可能性,舉例來說,明顯阻擋守門員的視線或者移動』或者『當站在皮球運動的路線上時,做出手勢或動作來欺騙或分散對方球員注意力。』,至於『從越位位置獲得利益』這一條款是這樣解釋的,『(處於越位位置的球員)接到從門柱或者門楣反彈回來的皮球進行下一步活動』以及『接到從對方隊員身上反彈回來的皮球進行比賽。』
本賽季,意甲聯賽已經嘗試著使用國際足聯的新精神來裁決有爭議的越位判罰,這種變化直接導致了助理裁判必須延遲做出自己的決定,直到一次進攻徹頭徹尾地進行完畢纔能判斷是否有隊員越位。
當有進攻球員『被動地』處於越位位置,而沒有參與到比賽中來的時候,助理裁判的小旗不會舉起,但如果隨後這名隊員接觸到皮球,助理裁判也會舉旗。
在國際足聯致各會員國足協的信函中說明,對越位規則做出新的解釋的目的是『尊重足球比賽的競賽規則,保護為了進球而做出的努力,因為進球是足球比賽的終極目標。』
|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