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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五上午,曲樂恆向張玉寧交通肇事索賠案將在沈陽東陵區法院開庭審理,作為原告一方,曲樂恆將向張玉寧索賠總數達570餘萬元的賠償金,此事目前已經引起了各方面的重視,尤其是對於敏感的索賠金額問題,對此,曲樂恆表示:『我的要求並不過分,這些錢只是曲樂恆今後的生活保障和進行治療的費用。』
曲樂恆說:『所提出的570萬元並不是憑空想象的,而是律師根據現有政策一筆一筆地計算出來的,賠償的金額包括我今後50年的生活費用,每個月按照國家規定的標准300元計算的,此外還包括之前已經花掉的40多萬元,還有醫療費用、購買傷殘用具費用、精神損失費、誤工費等等總共10多項費用。這些費用的計算都是有根據的,這是我今後生存的基本保障。』
對外界所提出的曲樂恆獅子大開口的說法,曲樂恆說:『我拿到這些錢,並不是為了享受,而是為了治病和生活,這是些很簡單的要求。』
對於即將開庭的案件,曲樂恆說:『這件案件責任關系已經認定完了,張玉寧負有100%的責任,所以我勝訴將是沒有任何問題的,最關鍵是賠償金額的多少,這纔是爭論的焦點。我的傷是張玉寧一手造成的,假如他當時能夠及時救治我的話可能也不會造成現在這個樣子,我今後要在輪椅上生活很長的時間,這些都必須得到賠償,我的要求合理而且合法,而且張玉寧本人有這個賠償能力,如果他是一個農民,一個月也就掙個幾百塊錢,根本就無法拿出這麼多錢出來,那我也不可能要求他賠償這麼多!』
曲樂恆說:『從我受傷之後,張玉寧家一分錢也沒有拿過,這在道義上也是說不過去的,現在我連維持基本治療的每個月一萬元的錢都沒有了,而我這樣的病如果不進行系統治療的話,很有可能引起各種並發癥,所以現在只能通過這種方式向他索賠了。』
曲樂恆對法院的判決有一定的預期,他說:『這我們也很清楚,法院要從對雙方都公平公正的角度出發,但結果至少要達到我可以接受的一個底線,如果法院的判決結果令我感到難以接受的話,我肯定會向上級法院繼續提出上訴,這是我的權利,當然張玉寧家也同樣可以選擇繼續上訴,我願意奉陪他們到底。』
曲樂恆在接受采訪的時候沒有明確表示他所能接受的底線到底是多少錢,但他最後說:我相信法律是能夠給我一個公道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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