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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北京奧運會組委會、中國奧委會和中國奧運體育代表團提供直接和有力資金支持、實物支持的企業,可獲得一系列回報『套餐』,可以充分利用奧運會這個平臺樹立企業品牌形象,做好市場營銷。
北京奧組委給予贊助企業的主要回報方式是:在中國奧委會轄區內按規定使用北京奧運會標志和中國奧委會商用標志,開展規定類別的商業廣告和促銷活動;使用相應的稱謂;獲得規定產品或服務類別奧運營銷的排他權利;獲得各種接待權益,包括奧運會期間的住宿、證件、開閉幕式及比賽門票,使用贊助商接待中心等。
另外企業還可參加組委會贊助識別計劃和鳴謝活動;在奧運會場所指定位置舉辦展示推廣及其他現場活動;在組委會實施的反隱性市場計劃中,其權益得到保護;享有奧運會電視轉播廣告時段的優先購買權;享有奧運會期間重要地段戶外廣告的優先購買權;獲得贊助組委會火炬接力等文化及主題活動的選擇權;參加組委會組織的『贊助商研討會』等奧林匹克市場營銷培訓活動;獲得奧林匹克市場營銷效果調研評估等。
北京奧組委將本著公開、透明、公平的原則選擇贊助商,根據行業的不同情況采取不同的選擇方式,包括公開征集、選擇征集、直接談判等。所有國內外企業將獲得贊助北京2008年奧運會的均等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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