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日前,中國足協向29家甲級俱樂部下發了《關於男子國家隊及隊員與聯賽若乾問題的暫行規定》,雖然名義上是稱保證俱樂部的權益,實際上今後俱樂部受到聯賽和國家隊的壓力更大,其中尤以要求俱樂部給國腳漲薪30%最為引人注目,這條軍令在一些俱樂部內引起了爭議。
國腳成特權人物
在中國足協的暫行規定中,確定國腳在俱樂部可以享受薪水上的『特權』,即可以高出中國足協規定極限薪水的30%;足協還規定,國腳在國家隊受傷,傷愈前享受俱樂部上場球員的待遇。該條款保證了國家隊球員的利益,但也給俱樂部出了難題,其他的主力球員遇到這樣的情況怎麼辦?這也是俱樂部考慮最多的問題,因為這個問題直接涉及到俱樂部的穩定和其他主力球員的情緒。
俱樂部背上更多枷鎖
祁宏等球員曾經出現過在國家隊有傷不能訓練、卻在俱樂部打足協杯比賽的情況,暫行規定對此作了明確規定:如果再出現國家隊集訓結束2周後有傷不能參加集訓的球員卻在打比賽的情況,該球員參加的俱樂部比賽將被視為棄權。另外,國家隊球員在國家隊中出現違紀行為除了國家隊給予處理外,俱樂部也要對球員進行相關的處罰,這一條款被中國足協正式確定下來。
暫行規定實施後,俱樂部將背負更沈重的大山,俱樂部與球員在利益上的衝突,在中國足協的支持下將由原來的『暗箱操作』轉向明處,俱樂部將更加被動。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