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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籃聯消息,經過四年漫長而激烈的法庭訴訟,國際籃聯終於在前NBA球員斯坦利-羅伯茨服用違禁藥物一案中勝訴。
據外電報道,1999年,當時的NBA球員羅伯茨被發現服用違禁藥物安非他明,國際籃聯因此對他處以兩年的禁賽懲罰。此後,羅伯茨試圖加盟一家歐洲籃球俱樂部,但國際籃聯根據規定沒有批准放行,他的兩年禁賽將適用於所有國際籃聯組織的比賽。
羅伯茨為此將國際籃聯推上被告席。在1999年到2000年間,他幾次向法院起訴,要求國際籃聯撤消對他的制裁並賠償其損失約一百萬美元。在四年馬拉松式的法庭辯論後,德國、瑞士和美國的法院最終判決國際籃聯勝訴,認為國際籃聯可以依據自身以外其它機構的裁決,對球員服用禁藥的行為進行制裁,同時駁回了羅伯茨的賠償請求。
這個判決向體育界傳遞了一個強烈的信息,即國際籃聯決心盡最大的努力打擊球員服用禁藥的行為。不管球員在哪裡服用禁藥,都難以逃脫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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