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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為衝超殫精竭慮的金德俱樂部日前再度『後院起火』,由於長期拖欠工資,已被數名原金德二隊球員正式起訴告上法庭。
據當事人楊添勝和楊柳介紹,金德俱樂部始終扣留他們的參賽證,並公開表示,球員需要拿兩三萬元把自己的參賽證『贖』回去。同時,從2001年底與俱樂部簽訂合同開始,到2003年7月份,球員們在一年半的時間裡始終沒有拿到自己的工資,而金德俱樂部在合同中明確規定是按月支付600元工資。利益受損的球員多次找到俱樂部索債,均無功而返,忍無可忍的眾球員決定拿起法律武器,向金德討還自己的血汗錢。
據了解,金德扣押跳槽球員的參賽證毫無理由,按中國足協相關規定,平級球員轉會,只需向俱樂部交納3000元的手續費即可拿回參賽證成為『自由身』,金德俱樂部讓球員花兩三萬元『贖』回參賽證實屬無理要求,於情於理都不通。
另外,這些原金德二隊球員與俱樂部簽署的合同是原金德副總虞偉華一手負責的,虞偉華雖已卸任,但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依然有效,金德方面以領導班子換屆不予受理的說法根本無法立足。起訴俱樂部的原金德球員表示:『按合同規定,他們欠我們一萬多元,不認賬怎麼行?本來我們不想說什麼,是俱樂部把我們逼到這個份兒上的,我們不怕得罪俱樂部,因為我們想上學,所以纔敢起訴金德俱樂部,討回屬於自己的報酬,以後我們再不會為金德效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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