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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足協昨天在上海老總峰會上,下發了《關於對甲級聯賽中違規違紀行為處罰有關事宜的通知》,要求聯賽中各場比賽當值比賽監督和裁判在比賽結束後及時如實向中國足協聯賽委員會和紀律委員會報告比賽中出現的違規違紀情況。
在已經結束的第一階段聯賽中,賽場上的違規違紀行為有所抬頭,特別是個別國字號球員不服從判罰的情況比較突出。但是,中國足協聯賽委員會和紀律委員會卻出現了因為沒有收到當值比賽監督和裁判及時准確的報告,而出現了紀律處罰力度不一。利用聯賽間歇期,中國足協決心整頓此類現象,部分責任心不強,或者業務能力不足的比賽監督已經被停止了監督比賽的資格。
昨天的老總峰會上,中國足協在布置聯賽恢復工作時候特別強調了比賽中球員要無條件服從裁判判罰。對裁判判罰有意見,禁止在賽場上表現出來,可以在賽後向中國足協聯賽部進行反映。中國足協聯賽部今後將接受球員對裁判反映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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