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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有人在遍數了亞洲各項『最佳獎項』後認為,中國的陸俊有可能得到2002年的『亞洲最佳裁判』稱號,理由是他不但執法了兩場世界杯比賽,而且還執法了亞洲俱樂部杯和多場亞洲范圍內的重量級友誼比賽,在2002年還蟬聯了中國國內的金哨獎。但是最後的亞洲最佳裁頒給了在世界杯上只執法了一場的日本裁判上川策。其實陸俊是輸在了『非職業化上』。
日本足協在2002年頒布了職業裁判規則,規定每年晉昇若乾名達到標准的裁判為職業裁判。日本首批公布了兩名裁判的名單,其中一人就是上川策。他已經放棄了自己以前的教師職業,每年可以從日本足協得到1000萬日元(相當於7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薪水。而這是整個亞洲第一次實行職業裁判制度,引起了亞足聯乃至FIFA的很大興趣,在世界上為亞洲爭得了關注和榮譽。加上2002年上川被邀請執法了中國、韓國和卡塔爾的國內聯賽以及友誼比賽,口碑不錯,因此陸俊最後敗給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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