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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晚李金羽大鬧萬林基地,此事經披露後引起了廣泛關注,但事情背後的原因卻一直不清楚。昨晚記者再次和李金羽取得聯系時,李金羽坦白地向記者解釋了他當時暴怒的原因:當天晚上,遼足有人向我提出了一些不合理的要求,所以我纔有一些過激的舉動。
據了解,遼足去年和李金羽簽定了為期兩年的工作合同,但在上賽季結束後,包括中遠、力帆等多家俱樂部邀請李金羽加盟,這些俱樂部不但軟硬件條件都好於遼足,同時也提供的薪水待遇也遠遠高於遼寧隊。李金羽向俱樂部提出了轉會要求,由於有合同在身,同時遼足也無意放走李金羽,因此對他進行了挽留,同時答應在今年給他更好的待遇。
昨晚,李金羽在電話中告訴記者,9日晚上,他和俱樂部某官員通了幾分鍾的電話,在電話中對方竟然對他提出了這樣的要求:俱樂部希望和他重新簽訂一份合同,這份合同的時限是今明兩年,只有李金羽答應這個條件,俱樂部纔能兌現年初挽留他時答應給他的條件!同時明年也會相應地在本賽季的基礎上再提高他的工資。在李金羽看來,這樣的要求違背了當初的承諾,因為當初俱樂部在答應給他提高待遇時從未表示他必須和俱樂部在兩年合同的基礎上再續約一年。再續約一年意味著李金羽直到下賽季結束後纔有可能轉會。
李金羽對這樣的『威脅』極其憤怒,他向記者解釋說,遼足所說的要我再續約兩年指的是從今年開始續約,合同的到期日將會是明年的聯賽結束。他們當初答應我的條件至今一個也沒有兌現,但我不明白他們為什麼會在聯賽還有一大半沒打的時候向我提出續約的問題,而且還提出了這樣的條件,我實在是不理解!我現在在遼足挺好的,還沒有考慮到轉會的問題,如果條件允許的話,我明年還會繼續在遼足效力。其實,他們希望我能繼續在遼足效力,這在某一個方面是肯定了我的價值,但我對他們的做法實在是不理解,但現在我不會考慮這個問題,一切都等到聯賽結束之後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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