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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上午,三年前的『遼足車禍事件』在東陵區交警支隊進行首次調解。不過,由於被調解雙方——張玉寧家和曲樂恆家各執己見,首次調解沒有取得結果。
在此次調解會上,對於曲樂恆家提出的補償醫療費以及其他相關費用的要求,張玉寧家聘請的律師並沒有當場表態,他表示需要和張玉寧本人進行溝通之後纔能給予曲家答復。雙方商定在下次調解會的時候再交換意見。面對首次正式調解失敗的結局,曲家的態度非常明確,如果通過調解不能達到目的,那只有到法庭上解決。
計劃在上午9時開始的調解會因為遼足俱樂部副董事長曹富傑遲到而推遲到10時進行。三年前『遼足車禍事件』的直接當事人——曲樂恆、張玉寧都沒有到場。曲樂恆委托自己的二姐曲叡和一名律師出面,而張玉寧一方沒有任何直系親屬出席,只有一名委托律師到場。雙方都表示,希望通過調解來解決問題,但同時,也均表示如果調解不成,可以再通過正常的法律渠道來解決。
以調解人身份出現的東陵區交警支隊按照法律程序首先就關於營養費、誤工費、護理費、生活費、醫療費、交通費等等費用問題征求了雙方的意見,而後,曲家提出了他們的賠償要求,其中先期醫療費是主要的項目。據透露,曲樂恆從車禍之後到現在共支付醫療費30多萬元,其中遼足俱樂部出了10萬,曲家要求張家先把這部分費用報銷了。如果以後再在治療等方面發生費用,張家還需要如實報銷。關於曲樂恆今後的生活費問題,曲家的意見是按照法律的程序計算,『該多少就是多少』。另外,曲家提出,曲樂恆的父母為了在北京護理曲樂恆租借了一套房子,每個月需要1200元,這筆費用也需要張家支付。
對於曲家的這些經濟要求,張玉寧的委托律師表示:對於今後進一步治療的費用要求不能接受,理由是有關部門已經作出了傷殘鑒定,治療已經宣告結束。對於其他要求,他暫時還無法發表意見,他也不能做這個主,他要和張玉寧的父親張志毅進行協商之後纔能拿出具體的意見。
上午11時左右,這次調解會在沒有任何結果的情況下宣告結束。下次調解什麼時候目前還無法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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