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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輪最有爭議的比賽是雲南隊對深圳隊的比賽,該場比賽進行到93分鍾時,主裁判楊志強判給了紅塔隊一粒點球。從畫面來看,楊志強這個點球是錯判。
在判罰點球前,四川籍主裁判楊志強已經向客隊出示了6張黃牌,其中兩張警告深圳隊隊長李瑋峰為紅牌。從犯規的程度到後果分析,主裁判亮牌也有道理。問題是以主隊12號朱廣輝為多的類似犯規並沒有得到相應處罰,這導致客隊球員心理嚴重不平衡。
點球是由主隊劉越創造的。當時主隊8號卡諾比奧中路帶球被阻,但還是把球塞給了早已卡在對方禁區裡的9號劉越。在球沒有到來之前,深圳隊內爾松也頂在了劉越身後。富有比賽經驗的內爾松按照規則的允許,是用身軀貼在劉越背後,為了避免推人、按人、拉人的嫌疑,他在球沒有到時早早就伸展開雙手。可是來球落在了平行面對深圳隊球門兩人的身後,內爾松和劉越都抬起身後的左腳去夠球也都沒有夠到,球被深圳隊守門員肖建佳沒收。劉越因為比內爾松腿短回轉身體用右腳夠球,結果在球滾過後跌倒在地,也沒有欺騙裁判員判罰點球的假摔企圖。但是劉越倒地剛剛躺好,主裁判就認定內爾松犯規判罰點球當然使劉越喜出望外。
問題的關鍵是,內爾松的腿如果確實有絆摔、鏟踢劉越的動作,劉越應該向深圳隊的球門方向而不是向相反的方向倒地,因此楊志強的這個點球是錯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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