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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晚上,我很晚回家,打開電視,看到了西班牙斗牛的場面。
有關西班牙人的斗牛,我是通過海明威的小說《太陽照常昇起》了解的,那是個英雄主義時代,一聽到與天斗、與地斗的事就激動,恨不得自己也參與其中,昏天黑地地折騰。
海明威的小說只描繪了斗牛士的英雄形象,具體怎麼斗牛,我一直不得其詳。
就在那個晚上,我知道斗牛是怎麼回事了。
西班牙人是在極其不公平的條件下斗牛的,這種血腥游戲在滿足人類殺戮本能的同時,讓牛付出屈辱的代價。
我有以下證據說明,在這個游戲裡人與牛是不平等的:
首先,斗牛是在一個圓形的場地裡進行,場地四周是高約1點5米的屏障,斗牛過程中,如果出現人被牛追趕險情時,人可以越過這個屏障逃出斗牛場,也就是說,人可以中途因危險而退出。相反,牛憑借自身的跳躍本領,是不可能翻越這一屏障的,就是說牛不能離開場地。
其次,在這圓形屏障的裡面,還立有幾面牆,每面牆寬約兩米,高1米5左右,重要的是,這些牆與屏障之間僅有不到50厘米的距離,一旦被牛追逐出現危險,人可以藏身於此,但因屏障與牆之間的間隙過窄,牛無法進入間隙報復斗牛者。
第三,在這場角逐中,牛只有一頭,而和牛相斗的人卻有7人次,開始是兩個人先後扯一塊紅布,在牛的面前晃來晃去,激起牛的惱怒。然後是一名長矛手騎馬入場,馬全副鎧甲,連四條腿都有鎧甲護圍。長矛手持矛紮向牛的後背,牛開始流血。牛因疼痛向馬衝去,盡管兩只牛角奮力頂向馬身,但因為沈重鎧甲的庇護,馬和長矛手只是在牛強大的力量衝擊下,位置挪動幾步而已,絲毫沒有損傷。接著是三位花標手依次出場,每位花標手手拿兩只花標,在逗引牛追逐自己時,側身閃過,奮力將花標紮向牛的背部,這個過程看似危險,但因為花標手行為是主動的,他只不過需要找准機會,將花標插入牛背,如果出現異常,他可以翻越屏障逃脫,或者竄入牆內藏匿,危險幾近於零。
最後,是全場的主角斗牛士入場,他用紅布或遠或近地戲弄著公牛,並不時做一些所謂高難度的動作,顯示他的勇敢,取悅觀眾。從公牛奔入場內到斗牛士入場,這期間已經有兩名助手,一名長矛手,三名花標手在和公牛過招,自長矛手的長矛刺向公牛,牛的後背就開始汩汩冒血,體能開始消耗,隨後又有花標刺入牛的身軀,血繼續從牛的身體往外流溢,最終是斗牛士在公牛身體重創的情形下殺害公牛。
在人與牛的決斗中,牛唯一的優勢是牛的力量遠高於人,但在不可逾越的屏障面前,在長矛花標的鋒利刺殺下,在火紅顏色的羞辱下,在斗牛士長劍的利刃下,在觀眾期待血腥的吶喊聲中,我感覺牛的這一唯一優勢也僅僅是給表演增加光彩的道具而已,西班牙人早已設好了一個陰謀——其實這項運動誕生時就暗含了這個陰謀,那就是他們要看到牛在歷經折磨後,殘死在人的刀劍之下。牛是可憐的,他不了解人類的陰謀,他只是因為惱怒紅色就充當了人的殺戮對象。
所以,我至今也難以決斷,西班牙斗牛是一種比賽?還是一種游戲,抑或是一種體育活動?因為我絲毫看不到人和牛的公平搏斗,我看到的只是人對牛這種自然界生靈的褻瀆和侮辱。他們在不公平規則背後為人類的血腥屠殺尋找借口,並且在這血腥過程中,斗牛者和觀眾達成卑鄙的默契,共同上演充當世界統治者的可憐悲劇。
比賽開始時,我看到一頭剽悍的公牛,氣勢洶洶地從一個通道急速跑入斗牛場,然後停下來,左顧右盼,一副等待的模樣。這時候,斗牛的人陸續出場了,他們如出一轍地利用一塊紅布充當道具,進行著人與牛的較量。
可能牛和紅色天生就有不共戴天之仇,一見到這種顏色他就開始憤怒,就發了牛脾氣,倔強地伸出他那一對牛角(他自認為自己這樣可以一往無前),固執地要把出現在自己眼前的這種顏色消滅纔後快。我想西班牙人正是了解了牛與紅色的這種關系,纔誕生了西班牙斗牛這一項目。
那天晚上我看到的西班牙斗牛士名叫何塞·斯米蘭,這是一個非常英俊的西班牙男人,解說員說斗牛士有無窮無盡的智慧。就在他的6個幫凶完成了長矛捅、花標紮的規定動作後,在公牛上演流血、奔跑、踐踏、憤怒等一系列走向死亡的前奏後,這個叫斯米蘭的斗牛士來到了斗牛場,
為了顯示斗牛運動的豐富多彩,他眼神懮郁,如同一個演員在調動觀眾的情緒。他展動著手中的紅布,惹公牛發怒,公牛憤然撲向紅布,他就灑脫地扭動身軀,自由地轉換紅布的方向。他還時而遠遠地蔑視公牛,時而走到公牛面前顯露對公牛的不屑,他甚至一條腿跪下,對著公牛,用目光審視公牛。為表現他的英勇,他還裝模作樣地視公牛如無物,扭轉身子,背對公牛,象婦人那樣在場地扭捏走動。
我目不轉睛地看著這個小丑和公牛的游戲,我知道牛是不可能從背後襲擊他的。牛是非常溫馴的的動物,在沒有遭到攻擊時,牛是不會傷害對方的。
知曉公牛脾性的斯米蘭就是這樣戲弄著公牛,為他的表演制造懸念。只有在他手中的紅布遮擋、挑逗牛的視線時,牛纔會發怒,纔會追逐這塊令他不快的天敵,而他龐大的身軀無法跟上斯米蘭的轉動,他只有發瘋一般蹦跳、踏蹄,除了野蠻的力量他別無長物。
血依舊默默地流著,突然,他盲目的頭顱撞到斯米蘭,一時間他仿佛找到了宣泄的對象,他的雙角將斯米蘭輕飄飄地挑了起來,適纔得意洋洋的斯米蘭在空中顯得很單薄,隨即摔到了地下,公牛的兩角也刺向斯米蘭的身體。
從四面八方跑來一群幫凶,他們將斯米蘭從牛蹄下脫出,倉皇逃跑,此時的斯米蘭失魂落魄,臉上的得意蕩然無存。
公牛依舊茫然地站在場地裡,恢復了平時安詳善良的眼神,剛纔發生的事情似乎與他無關,只是後背的傷口還在靜靜地流血。
公牛不知自己如何來到這裡,公牛不知還要發生什麼,他就這樣茫然站在這裡,血從傷口流出,漸漸變暗。
斯米蘭沒受到什麼傷害,他又從場外走進了場內,公牛依然在一個位置上固執地站著。
斯米蘭再次用紅布挑逗公牛,公牛似乎有些疲倦,默然地對待斯米蘭的這一舉動。
斯米蘭惱羞成怒了,他沒有想到公牛在精神上是如此地蔑視他。他使盡奇技淫巧,讓公牛配合他的表演——為了取悅看客,他必須讓自己的表演精彩。
公牛終於被紅布再次激怒,他奔撲著,踐踏著,斯米蘭手中的劍刺向牛的頸部。解說員解釋劍要從右肩胛骨刺入,這樣可以刺中牛的心髒。
可惜斯米蘭這一劍刺歪了,沒有刺中。
劍插在牛的頸部,疼痛令公牛焦躁,他匆匆在場地裡徘徊。此時斯米蘭又換了一把劍,他又走到了公牛近處,因為沒有紅布的騷擾,公牛根本就沒有注意斯米蘭靠近的目的。
斯米蘭再次揮劍刺向公牛,公牛突然身體傾斜,靠向場邊圍牆,隨之前膝彎曲,公牛跪下了,我緊緊地盯視著公牛,他的雙眼是那樣的清醇善良。
公牛倒下了,公牛終於被刺死了。
我知道我再也不會觀看西班牙人斗牛了。
在此後很長時間裡,我都在想一個問題——西班牙人為什麼要斗牛?牛與西班牙人的祖先有什麼淵源嗎?雖然我想不明白西班牙人為什麼斗牛,但我知道西班牙人肯定不會斗獅子,斗老虎,因為獅子、老虎的凶猛靈活是人類一直畏懼的,如果把斗牛場的公牛換成了老虎或者獅子,那斯米蘭這種所謂的英雄是不敢進入的,這些猛獸鋒利的牙齒會讓他心驚肉跳。同樣,西班牙人也不會斗豬、狗、羊、這樣的動物,因為那樣人類自己都會很羞愧,如果把牛換成豬的話,第一個長矛手上來就會輕易將它殺掉,那樣殺戮的氣氛就不會濃烈,喪失了欣賞價值。西班牙人既要追求血腥,又要在刺激的外表下保證人的安全,所以他們只有選擇牛。
人是萬物的靈長,這是有無數事實可以證明的,試看今日寰宇,什麼物質不在人面前低頭稱臣。人之所以稱王稱霸,並不在於體力有多強大,象我們幼時下斗獸棋,獅子吃老虎,老虎吃豹,豹吃狼,這是生物鏈的循環,人是不參與這個循環的,因為人有高級的頭腦,他們利用自身的頭腦掌握了許多稱之為規律的東西,來轄御這個世界,老虎不是比人力氣大,閃展騰挪比人靈活嗎?徒手格斗我治不了你,沒關系,我可以挖個陷阱,裡面布滿機關,你自以為了不起,神氣活現地邁著虎步君臨上界,但只要你掉進陷阱,撲通一聲,你就完蛋了,就等我游哉悠哉地寢你的皮,用你的骨頭吧。再後來,人又發明了槍,老虎更不是人的對手了,人隨時隨地可以消滅你,最後人還把這些曾經吃過人的老虎、獅子、豹等等動物的代表通通裝入籠子裡,供人參觀,老虎獅子咆哮也罷,憤怒也罷,最後的勝利還是屬於人的。雖然一對一打斗,人在很多時候不是動物的對手,但笛福早就在《魯賓遜漂游記》裡面說過了,『自從發明了槍,懦夫都可能變成勇士。』人可能就是這樣想的,只要我的這個腦袋還好使,動物再凶殘,也得在我面前俯首稱臣。
這就是迄今人類和自然界共處的哲學觀,盡管人類中的一小撮也羞羞答答地揚言,應該平等地與自然和諧相處,對自然要有感恩之心,但面對亙古至今人類綿綿不絕的欲望,這也不過是鱷魚的眼淚而已,人是要永遠主宰這個世界的。
所以每聽到以人為本這句話我就發笑,怎麼能不以人為本呢?只是以什麼人為本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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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不贊同柳蝶 的說法``因爲這個不是在討論是否要保護動物``或許把他直接殺來吃了還要好些``一根一根的神經就那樣被刺穿```知道再也站不起來``你覺得這樣很人道你去試哈嘛``堅決反對這樣的血腥享受```說不出所以然就這樣以殘害別人而快樂``

鬥牛是一項最能體現人的技巧和力量美的運動,關愛動物不是要把動物像神仙一樣供起來,如果關愛動物就不能殺動物,那我們乾脆都吃素好了。我希望多一些像艾爾胡利那樣優秀的鬥牛士,把最優秀的鬥牛表演帶給我們這些鬥牛迷們。

請問您的膽識是否有那位邁着婦人步伐的小丑膽識的百分之一,鬥牛是一項極富魅力的運動,它顯是示了人類的勇敢與智慧,從古至今,人類如果沒有徵服大自然的勇氣與意志早就被大自然淘汰了。這是自然選擇的必然結果,讓人類在高速發展的現代化社會保存一些遠古的氣息吧

鬥牛不是一種集藝術表演與殘忍結合的行爲.也是解決人們溫飽問題的很好途徑.

第一,鬥牛是色盲.第二,不要把鬥牛的性格跟耕地的老黃牛弄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