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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有媒體報道關於籃球明星姚明父母為其子申請注冊『姚明』牌商標的消息,記者從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查證得知,今年8月,商標局有關機構確實收到了以『姚明』個人名義商標注冊的申請書,但這一商標目前尚未進入實質審查階段,是否能最終核准目前還無法定論。
據記者了解,根據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提供的最新商標分類表,此次姚明商標共申請了九大類別24種商品和服務商標。其中有8類涉及具體的商品商標,分別是:娛樂器械、玩具等體育運動用品類;洗滌商品和化妝品類;計算機和數據處理裝置及其他科教用具類;車輛類;珠寶首飾等貴金屬類;皮革類;魚肉菜果等食品類;飲用水糖果等飲料點心類。另外還有一類涉及服務商標,主要是指有關提供培訓娛樂、文體活動服務的商標。
商標局有關人士說,商標申請後,主管部門將依法對申報事項和所提供的材料等事宜進行審核。據了解,目前我國的商標申請程序分為『當事人直接申請』和『商標機構代理申請』兩種,『姚明』商標是其家人直接來申請的,這也是繼『李寧』商標後,體育名人又一次涉足商標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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