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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與超音速的比賽中,姚明上場15分鍾,僅貢獻了3個籃板,犯規卻有4次,其中第四節上場7分多鍾,就4次犯規,平均不到1.8分鍾就犯規1次,成了犯規大王。休斯敦當地媒體戲稱姚明的犯規比他得到的籃板還要多。
賽後,姚明很是懊惱,他對自己的犯規做了評論:『我真不知是怎麼回事,今天第四節上場後,感覺就是不對勁,有幾次犯規自己都覺得莫名其妙。』
其實,姚明昨天犯規之所以多,是因為本隊落後比較多,他心裡著急,動作也變得沒了章法。像第二次犯規,根本沒有必要在梅森突破前犯規,當時已經有火箭隊後衛在身邊圍著,梅森不可能突過去,但姚明無謂地伸了一下手,裁判的哨就響了。還有就是姚明的經驗不足,當自己接連犯規時,手上和腳上的動作一定要規范一些,別讓裁判老是盯著你,但他沒有做到這一點。而從裁判判罰的尺度看,在姚明所打的4場比賽中,都沒為難他,並不因他是新秀便在他身上猛吹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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