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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僅24歲的男青年矯某,利用擔任出納的便利條件,挪用15萬元公款購買彩票,未中大獎又攜帶11萬餘元公款潛逃。10月29日,這起罕見的挪用公款買彩票案在濟南市北區法院開庭審理。
矯某曾是青島市元豐汽車貿易有限公司的一名出納員,熱衷於購買彩票,但由於經濟拮據,便打起了單位的主意。
今年4月份,他利用職務便利,多次截留客戶的購車款和預付款,又用現金支票多次從銀行提取現金而不入賬,前後共挪用公款約15萬元購買彩票。5月2日,矯某發覺事態嚴重,托人給父親捎了個紙條,說自己挪用了單位的20餘萬元公款,希望父母能夠幫忙還上,之後便帶著自己抽屜中的11.7萬元現金離開單位,乘車逃往臨沂。
據矯某交代,他感覺到在外躲避不是辦法,又怕父母掛念,於是在5月12日返回青島,並於第二天上午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市北區檢察院反貪局投案,並上交了隨身帶走的11.7萬元現金。
10月29日上午,此案在濟南市北區法院進行了公開審理,濟南市北區檢察院以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對矯某提起公訴。庭審中,矯某承認了自己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實,法院將擇日做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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