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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聯賽即將結束的時候,轉會問題也自然成為一個新的熱點。記者日前從中國足協注冊辦了解到,明年國內球員轉會將有重大改革,轉會制度將不再采取單一的摘牌制度,而加入了自由轉會。
據了解,根據《中國足協運動員身份及轉會規定》,足協對轉會規定進行了修改,本次轉會將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是公布球員轉會名單,各個俱樂部可以在公布的轉會球員名單中自由摘取一名球員,在辦理完相關轉會手續後,於2002年1月20日24點前,持轉會證明等相關材料到中國足協辦理球員轉會手續。如果在規定時間內沒有按中國足協有關的轉會規定辦理相關手續,該自由轉會球員將被重新列入球員轉會名單,參加第二階段的摘牌轉會。
注冊辦主任馬成全介紹說,『自由轉會的階段是中國足協今年修改國內球員轉會規定的具體內容,之所以修改轉會規定,也是根據職業俱樂部的需要,注冊辦在今年重慶和上海兩次甲級俱樂部總經理聯席會上,通過問卷調查的形式,征求了各位總經理的意見後作出的決定。基於此,中國足協修改了國內球員轉會規定,增加了自由轉會的內容,同時又限制了自由轉會的名額。從申請轉會球員名單公布後,也就是2002年12月30日到2003年1月20日24點,是自由轉會的時間。這個期間,俱樂部和球員之間會根據彼此的需要雙向選擇。過了這段時間之後,也就是在2003年1月22日,中國足協將和前兩年一樣,在北京舉行國內球員摘牌大會,仍然采用倒摘牌的方式。各個俱樂部派代表參加摘牌大會。』
足協還就某些容易引發紛爭的問題做了一些規避。比如要求各俱樂部要交納50萬的摘牌保證金,如果有哪些俱樂部出現『退牌』情況,那麼將扣留這筆保證金並取消其下一年度球員引進資格。還要求摘牌後的四周內,雙方必須簽訂合同,並且完成轉會費的交接,否則也要對不交轉會費的俱樂部扣留保證金,並取消其下一年度的球員引進資格。對於外援的轉會?規定了最低簽約時間不得少於三個月,效力海外的中國球員也不得隨意替國內俱樂部效力,必須在明年7月20日前完成國外和國內的轉會注冊工作。
今年的轉會工作將於12月份正式開始,國內球員申請轉會的時間從2002年12月1日開始,至12月29日24點結束。中國足協注冊辦將於12月30日公布轉會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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