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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國力隊比賽結束後,王超本人再次約見各家媒體,向記者通告了關於他本人一些事情的進展。據王超介紹,『王博(王超妻子)狀告王敦貴(王超父親)借款72萬元不還』案日前在青島市南區人民法院獲得進展,根據青島市南區人民法院(2002)南法文鑒字第020號報告,王博向法院提交的欠條為利用已有印章變造形成。另據了解,正式的審判結果將有望在近日內公布。
據王超介紹,在他妻子王博向青島市南區人民法院提請訴訟後,法院對她提供欠條進行了鑒定,鑒定表明欠條上的青島登昌商務有限公司公章印文不具備從2000年11月31日到2001年5月8日該公司公章印文的特征,並綜合評斷為:『檢材(欠條)為利用已有公章變造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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